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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新:“農戶經濟”:將長期存在並有效發展
2013年08月09日08:07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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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農戶經濟”:將長期存在並有效發展

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資料圖片

中國“農戶經濟”特征與經典“小農”特征比較

緣起

長期以來,學術界對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小農經濟”的局限性以及它“必然滅亡”的歷史命運給予了過多的熱情和關注,而對馬克思關於在一定的條件下,“小農”將表現出“它的天然的生命力”或“強大的生命力”則研究不夠。許多研究者總是批評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局限性,認為小規模分散經營阻礙現代農業發展,已經走到了盡頭。很多地方把打破“小農經濟”分散經營格局當成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選擇”,把“土地向規模經營集中”作為主要抓手,“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遭遇“農業現代化”時,總是“直不起腰來”。那麼,農業小規模經營與農業現代化是沖突的嗎?該如何認識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培育現代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與發展農戶經濟的關系呢?本文作者給出了自己的回答。

中國“農戶經濟”已經突破“小農經濟”的桎梏,獲得了新的生命力

什麼是小農?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論述:“小農人數眾多,他們的生活條件相同,但是彼此間並沒有發生多式多樣的關系”﹔“他們進行生產的地盤,即小塊土地,不容許在耕作時進行任何分工,應用任何科學,因而也就沒有任何多種多樣的發展,……每一個農戶差不多都是自給自足的,都是直接生產自己的大部分消費品,因而他們取得生活資料多半是靠與自然交換,而不是靠與社會交往”。恩格斯在《法德農民問題》中歸納,“我們這裡所說的小農,是指小塊土地的所有者或租佃者——尤其是所有者,這塊土地通常既不大於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所能耕種的限度,也不小於足以養活他的家口的限度”。他還認為,“公社土地是農民生存的第一個基本條件,那麼工業副業則是第二個基本條件。於是農民每況愈下。……正如任何過了時的生產方式的殘余一樣,在不可挽回地走向滅亡”。

中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戶(農戶經濟)已經不是馬克思、恩格斯描述的那種“小農”(見下表):土地承包經營農戶不是分散、孤立的個體勞動者,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是雙層經營體制中的一個經營層次﹔土地承包經營農戶不是佃農,而是根據“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規定,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全部收益權(由“交夠國家的、留足集體的、剩余全是自己的”到“廢止農業稅”及其附加)、部分處置權(自願有償流轉權、有條件抵押)的市場經濟微觀主體﹔土地承包經營農戶的規模擴張不是受制於“全家的力量所能耕種的限度”,而是“人多地少”矛盾的制約,隻要滿足“土地承包經營權”自願流轉的條件,農戶經濟的適度規模就能形成﹔土地承包經營農戶不是以“養活他的家口為限”的、自給自足的生產者,而是在時間和空間上廣泛流動、就業的自由勞動者。

特別要指出,當前中國的農戶經濟不再局限於“小塊土地”和傳統工副業,家庭經營方式已經拓展到一二三產業,家庭勞動力可以自由流動務工、經商,農戶經濟中來源於非農業、非家庭經營的收入比例大大提高。到2010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5919元,其中,家庭經營收入2832.8元,佔48%﹔非家庭經營(工資性、財產性)收入3086.2元,佔52%﹔在家庭經營總收入中,經營第二三產業的收入已經佔到18%。這就是說,當前中國“農戶經濟”的收入中,來源於經營農業的收入比例隻有39.24%,來源於非農業和非家庭經營的收入已經佔到60.76%的比例。農民生存條件獲得多方面保障,是中國農戶經濟能夠有效發展的最重要原因。

中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生命力決定了“農戶經濟”的生命力

馬克思《給維·伊·查蘇利奇的復信草稿》,回答了俄國和其他一些地方的“農村公社能夠逐漸擺脫其原始特征”長期存在的原因,他總結說“……不難了解,‘農業公社’所固有的二重性能夠成為它的強大的生命力的源泉,因為,一方面,公有制以及公有制所造成的各種社會關系,使公社基礎穩固,同時,房屋的私有、耕地的小塊耕種和產品的私人佔有又使個人獲得發展,而這種個人發展和較古的公社的條件是不相容的。”

我們驚奇地發現,脫胎於“人民公社”體制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制度安排,完全符合馬克思關於俄國農村公社為什麼具有“強大的生命力”的論述。第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血緣親屬關系”,早在“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三級組織體系中就徹底打破,當下行政村域的社會結構已被“業緣關系”所替代﹔而且,集體成員能夠在廣闊的社會中聯系和交往。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社會基礎更加穩固。第二,雖然耕地仍歸集體所有,但在承包初期按照人口平均分配,起點公平﹔在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穩定的過程中,通過市場(土地流轉)調節余缺,化解人地矛盾,村級集體組織的經濟基礎更加穩固。第三,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享集體經濟份額,同時“房屋的私有、耕地的小塊耕種和產品的私人佔有又使個人獲得發展”﹔而且,越來越多的村形成了“基本生活靠土地,社會保障靠集體,發家致富靠自己”多重保障機制。這是中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強大的生命力源泉。可以認為:中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農村公社”,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在一定條件下“公社”和“小農”將表現出“它的天然的生命力”或“強大的生命力”的論述,是我們毫不動搖地“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理論基礎。

(責編:萬鵬、謝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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