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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志斌:日本的養老保險金制度
2013年07月30日15:14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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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日本的養老保險金制度

目前,公共養老金在日本養老體系中佔據主導地位,是政府強制性的養老計劃。隨著日本老齡化社會的到來,老年人在全國人口中所佔比例不斷提高,社會負擔越來越重。上世紀 90年代以來,日本政府被迫多次實施養老制度改革。2000年3月,日本政府頒布《厚生養老金保險法》《國民養老金法》等有關養老保險金制度改革的法案,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金制度。當前,養老保險金的改革問題仍是困擾日本政府的重要議題。

當前,日本養老保險金的形式主要有三種:一是國民養老金,日本法律規定凡處於法定年齡段的國民均須加入國民養老金﹔二是與收入關聯的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在參加國民養老金的基礎上,企業雇員和公務員等依據身份不同分別加入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三是不同類型的企業養老金和商業,企業與個人可自由選擇加入,屬於私人養老金。

強制性的國民養老金

日本政府在1961年建立了基礎養老金(也稱國民養老金、國民年金)制度,規定20歲以上的國民都有義務加入基礎養老金,做到國民都能夠享有養老金。國民養老金是日本社會保障制度的基石,也是覆蓋范圍最大的公共養老保障制度。在日本居住的所有年齡在20~60歲的居民(包括外國人)都必須加入國民養老金。國民養老金參保人分為三類:農民和個體工商戶等自營業者被稱為第一類參與人,其繳費實行定額制﹔厚生養老金和共濟養老金的參與人被稱為第二類參與人,其費實現定率制,由相關部門每月從他們的工資中扣除﹔第二類參與人的被撫養配偶被稱為第三類參與人,其保險費從其配偶的工資中一並扣除。凡入保25年以上,且年齡超過65歲的老年人均可領取國民養老保險金。

比如,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的日本國民養老金,每月保險費是14980日元。保險費的繳納,可以在銀行等金融機關、郵政局、便利店等處的窗口做現金繳納,也可以利用賬戶轉賬和互聯網來繳納保險費。另外,如果預繳未來一段期限內的保險費的話,還有保險費打折的優惠制度。而且,通過賬戶轉賬的預繳,與現金預繳相比,打折金額要多。對於基礎養老金,符合繳納國民養老金保險費25年以上等條件者,原則上從65歲起開始支付,比如,繳納保險費40年者,2012年度一年為786500日元。對於殘疾基礎養老金。對於殘疾人養老金,如果首次就診日在加入國民養老金期間之內、因疾病或者受傷而導致處於相當於 1級或者 2級殘疾狀態的情況之下,比如支付 1級殘疾2012年度一年983100日元,2級殘疾人786500。對於遺屬基礎養老金,如果加入者在加入國民養老金期間死亡的話,對於賴以加入者維持生計的遺屬(有子女的妻子或者其子女)支付遺族基礎養老金,比如,支付給有1名子女的妻子2012年度一年1012800日元。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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