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夢的法治追求
■中國夢蘊含著一項中國人共同的追求——保証人民群眾平等參與、平等發展之權利,實現人民群眾追求公平正義、自由和尊嚴之夢想,即法治的中國夢。法治中國既是中國夢的內在要求,更是中國夢實現的重要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觀“復興之路”展覽時提出了中國夢,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上系統闡釋了中國夢的內涵。他指出:“中國夢歸根到底是人民的夢。”中國夢的內涵是開放的、多元的,既包括了民族復興、國家強盛之夢,也包括生活幸福、人生出彩之夢。雖然中國夢的內涵並沒有一個一成不變的答案,但毋庸置疑,中國夢蘊含著一項中國人共同的追求——保証人民群眾平等參與、平等發展之權利,實現人民群眾追求公平正義、自由和尊嚴之夢想,即法治的中國夢。
至2012年年底,我國制定憲法和現行有效法律243件,行政法規721件,地方性法規9000余件。從1950年我國第一部婚姻法頒布實施,到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我國法制建設取得了矚目的成就。然而,有法不依、違法不究、權大於法等現象的存在,極大阻礙了我國法治進程。法治中國既是中國夢的內在要求,更是中國夢實現的重要保障。
中國夢的法治追求主要包括三個層面。第一是其精神追求﹔第二是其價值追求﹔第三是其實踐追求。
精神追求:法治精神是中國夢實現的內在動力
在法治中國夢的實現過程中,國家強制力隻起到防御性保護的作用,而全社會所形成的法治精神,即人們對法律自覺的認同和推崇才是實現良好法治氛圍的內在動力。這種精神氣質源於社會公眾普遍的價值情感和意識,深刻地反映了中國夢的法治意蘊。
受到我國傳統文化中人治觀念和法律工具主義的影響,法治精神的形成成為一個復雜而艱巨的系統工程。中國的法治夢想在精神追求上體現為以下四方面的要求:
法治中國夢包含善法之治、良法之治。亞裡士多德指出:“法治是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遵守,而所遵守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法治中國夢要求立法機關制定的各項法律必須是能夠充分表達民意的“善法”、“良法”。全面反映社會公眾意志,以人民的共同理想及人的尊嚴和權利作為展示內容的法律,能使人們認識到法律是“自己的法律”,從而產生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
法治中國夢包含法律至上的觀念。樹立法律的絕對權威,營造良好的法治大環境是實現法治中國夢的第一步。隻有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嚴格規范和制約行政機關的權力,讓公平正義的法律精神貫穿於法治建設的每個環節,才能讓法治觀念得以確立,提升人民對法的尊敬與信賴。
法治中國夢包含權利意識的喚醒。法律要被人們信仰,從其規則到其本質都必須契合人們的精神需求和人文關懷,科學公正地體現權力制約和權利保障的平衡。法治中國夢應當把最大限度地實現人的權利作為一種文化,用權利文化來滋養我們的制度。當規則由外在的影響轉化為內心的體驗,逐漸形成一種法律意識和法律情感,當法治情懷、權利意識逐漸滲透到人們的血液中,成為人們穩定的生活方式,當人們真正認識到法律賦予的權利,認同法律創設的義務,法治便不再是夢想,而切實成為保障“人民共享人生出彩機會”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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