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水平的群眾工作既是黨的宗旨的根本體現,又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維護社會和諧的關鍵所在。從當前來看,很多地方黨委和政府都在積極推動群眾工作的發展,力圖以制度化的形式全面提升群眾工作水平,例如,各地普遍都建立了黨員領導干部走訪、接待制度,黨員干部、基層黨代會代表或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制度以及各種各樣的考核制度等。但從實際來看,這些制度都是把調動和挖掘體制內資源作為提高群眾工作質量的根本立足點,主要強調黨和政府應該如何自上而下地去推動群眾工作,各種體制外力量和資源很少出現在群眾工作的視野中。同時,這種體制主導的工作模式也必然導致群眾工作發展動力的單一化。在常態(主要指沒有出現群體性事件或網絡輿論事件的狀態)下,推動群眾工作發展的主要動力來自於體制本身,體制外的自我推動能力較弱。
可以說,傳統的群眾工作是一個相對比較封閉的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基層黨委和政府既是群眾工作的領導者,又是群眾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還是群眾工作績效的考核者,更是群眾工作風險的承擔者。因此,我們可以把這種群眾工作的模式定義為黨委和政府一元主導的群眾工作模式。
從實際來看,這種一元主導的群眾工作模式已經不能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這種不適應主要表現為:
第一,在一元主導的群眾工作模式中,基層黨委和政府往往會選擇以行政化的方式來推動群眾工作,這就使得當前的群眾工作具有明顯的剛性化、指標化和短期性的特征。所謂的“剛性化”就是指在群眾工作中以政府意志或行政首長意志為主導,以行政權力為實施手段和主要工具。在這個過程中,黨委和政府往往以強勢的姿態出現,自上而下地下命令、發指示,而人民群眾往往處於被動接受的狀態,整個過程的互動性和協商性不足。群眾工作的“指標化”是指上級黨委和政府以嚴格的量化考核或“一票否決”為制度保障,以不上訪和少上訪為工作目標。這是自上而下的壓力型體制在群眾工作中的反映。所謂的“短期性”就是指很多地方黨委和政府的一把手不是盡心盡力地去深入群眾、解決矛盾,而是使用各種手段追求任期內的短暫“穩定”。隻要矛盾不在任期內激化或爆發,就可以萬事大吉了。這樣就使群眾工作的立足點不是從根本上解決矛盾,滿足群眾的利益訴求,而是壓制或掩蓋矛盾,其結果就是矛盾的日益積累和最終的爆發。
第二,在一元主導的群眾工作模式中,有限的行政資源無法有效應對日益復雜群眾工作環境。基層黨委和政府憑借有限的行政資源,再也無力以“全能主義”的姿態來推動群眾工作的發展。這直接導致了群眾工作有效性的降低。這主要表現為:從廣度上來看,出現了很多政府無力覆蓋的群眾工作“空白點”,各種矛盾得不到及時發現和有效解決﹔從深度上來看,政府自上而下很難有效深入群眾,完全掌握群眾的實際需要,導致群眾工作的針對性不足。
第三,在一元主導的群眾工作模式中,缺少社會力量的參與,使得黨委和政府成為各種矛盾的焦點和社會風險的直接承擔者。隨著社會轉型的深入,與國家權力系統和傳統體制內單位相對應的新生社會空間得到發育和成熟。這種新生社會空間的成長,主要體現為大量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即“兩新”組織)的出現。“兩新”組織具有獨特的資源和活動方式,能夠有效聯系和動員相當一部分群眾,在疏導社會矛盾、協調利益糾紛、推動鄰裡互助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由於受到傳統群眾工作模式的影響,這部分社會力量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這不僅造成了大量群眾工作資源的閑置和浪費,也使得個體群眾與黨委、政府之間缺少必要的緩沖地帶,導致黨委和政府成為各種矛盾和沖突的焦點,群眾工作的成本和代價不斷攀升。我們可以看出,在當前一些群體性事件中,不論事件本身是否由政府自身的失誤所引起,政府都在“維穩”的名義下成為最后的“買單者”和“兜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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