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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回顧:那些年,蘇聯確實“逼了債”
 史 雲
2013年06月28日14:48   來源:紅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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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蘇聯“逼債”了嗎?

由於中共在1960年6月的布加勒斯特會議上不同意赫魯曉夫粗暴攻擊其他黨,赫魯曉夫施加壓力后仍不能得逞,便把意識形態分歧擴大到國家關系上來。蘇聯於7月16日照會中國,決定召回全部在中國工作的專家。中國政府多次照會蘇聯,希望重新考慮這個單方面破壞兩國協定的行為,但蘇聯政府拒絕考慮,到9月1日全部召回1390名專家,並帶走設計圖等技術資料,停止供給設備和關鍵部件。蘇聯對中國迫切需要的汽油、卡車等也拒絕供應。

這個行動對中國的經濟打擊是沉重的。前述蘇聯對中國出口設備進行建設的304個項目,到1960年蘇聯撤離專家前,中國已經完成或基本完成149項,尚未完成的有155項。當蘇聯撤離專家、停止供應技術、設備、物資后,這155項大多陷於癱瘓狀態。中國此前已經以出口農產品、礦產品方式對這些項目進行的巨大投資,存在著“作廢”的危險。

於是,10月31日,中國外貿部長葉季壯約見蘇聯官員,口頭提出聲明:由於自然災害和蘇聯撤走專家給中國造成了經濟困難,出口計劃必須調整。中方向蘇聯的訂貨要重新考慮﹔對蘇聯過去的貸款,仍然在1961至1965年還清本息﹔貿易方面,估計共欠蘇方20億盧布,可能要在5年內還清。(王泰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二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41頁)

這本來是一個對蘇聯單方面撤走專家、破壞協定的被動反應,是很正常的。蘇方既然已經不再履行協定,中方當然要考慮調整。即使這樣,中方也沒有就確定5年還款時間,隻說“可能”。但12月17日蘇聯外貿部長帕托利切夫針對中方聲明,一方面說同意中方建議進行談判,另一方面又指責中方未協商就把“償還期限確定為5年”,逼迫中方應在合同有效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償清貿易欠款。

年底,中方再次向蘇方發表口頭聲明,對蘇聯要求三個月內償還貿易欠款予以反駁說,根據中蘇協定,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合同不能完成時,可以解除對合同沒有完成的責任。(王泰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二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41-242頁)這個說法已經很客氣,事實上是赫魯曉夫首先以“人力”破壞了兩國協定。

這一時期,蘇聯一些外貿官員的言行,遠不是那樣心平氣和,而是惡劣的“逼債”。 中國官方文件確實沒有公開提到這些“逼債”行為,但並不等於沒有。舉幾個例子:

周恩來的經濟秘書顧明回憶說:“有一次,蘇聯的一個外貿部副部長在人民大會堂和總理談判,要我們還錢。總理說,我們現在暫時有困難。談完后,總理送他出來,他看見門口有一塊三百多公斤重的大石英石,就對總理說,你們如果沒有別的東西,這個就很好。總理頂他說,你要你就拿走。”(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周恩來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1998年版,第1548頁)

蘇聯陣營東歐國家的一些官員也同樣參與了“逼債”。1961年12月26日的外貿部《外貿通報》匯報貿易談判情況說:東歐各國中“德、捷兩國對華態度特別壞。民主德國派其政治局委員馬特恩來我國板起面孔向我要債。”(外貿部:《關於1961年對東歐六國貿易談判和貿易情況的通報及撤銷對東歐1962年以后預訂貨物和成套設備、推遲談判方案的請示》,1960-12-31——1961-7-11,外交部檔案館109-02992-01)

盡管這些蘇聯官員態度惡劣,但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中國確實沒有及時償還貿易欠款,人家“逼”從法理上說也應該。中國方面也從沒有因為赫魯曉夫賴掉承諾就打算不再向蘇聯出口農產品、礦產品還債。就在接到蘇聯撤走專家照會后的第三天,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說:不管怎樣,過去我們答應買武器彈藥按半價的,現在我們還是按半價還債,一個錢也不賴。經濟建設的設備也是一個錢不賴,欠多少還多少。因為這是蘇聯人民的錢,我們要對得起蘇聯人民,在我們困難的時候他們幫助了我們。現在他們領導這麼反華,但是錢是蘇聯人民的錢,還是全部還清。各地方、各部門要下決心把東西擠出來。(吳冷西:《十年論戰》(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第337頁)這也是中國官方文件從來不用“逼債”說的原因。為了還債,蘇聯決定撤離專家后不到一個月的8月10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全黨大搞對外貿易收購和出口運動的緊急指示》。

然而,情理上又不如此。中國人之所以對“逼債”表示憤慨,正如本文第二點所述,這些債務,本來大部分是中國人應蘇聯建議出兵朝鮮,付出巨大犧牲,又面對蘇聯附加條件,為別人攬下來的抗美援朝貸款。

蘇聯本來表示支援朝鮮由中國出人、蘇聯出錢出裝備,后來又變成半價和全價貸款。在貸款條件上,也要求中國用當時蘇聯稀缺的戰略物資償還,“將中國不再使用的全部剩余的鎢、銻、鉛、錫提供給蘇聯”,期限為14年,前4年為易貨方式提供,從1955年開始作為償還貸款的供貨。雖說是“中國不再使用的全部剩余”,實際上蘇聯要求的年供貨量遠大於中國歷史平均年產量,是傾中國全部所有,也力所不及的。在經濟貸款中,蘇聯規定了中國要用橡膠償還,中國當時還不能生產很多,隻能從其他國家進口轉給蘇聯。當中方擔心敵人封鎖,轉口購買完不成協議要求時,蘇方就直言不諱地說:如果中國不能按商定的數量提供橡膠,蘇聯隻好減少中國的卡車訂貨。

以上種種不合理、不平等歷史因素,再加上蘇聯官員“逼債”的盛氣凌人,就造成了中國人面對“逼債”的強烈反應。正如鄧小平在1989年5月和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會談時回顧,朝鮮戰爭,中國出了志願軍,同美國直接較量,蘇聯供給的軍火還要中國付半價。后來中蘇兩國關系不好了,中國面臨經濟困難,但無論怎樣困難,也得還這筆軍火債,我們提前兩年還清了。

最后,向蘇聯還債無疑是加劇了三年經濟困難。在那些年裡,增加出口農產品就意味著減少中國人的寶貴食物。這本是一個無須討論的問題,但中國人並沒有把這些歸咎於還債,官方文件從沒有寫過“逼債”造成三年經濟困難,以后更是實事求是地自己承擔了責任。

對於蘇聯給予的重要支援,中國人也沒有忘記。還是鄧小平回顧中蘇關系惡化原因所說,這方面現在我們也不認為自己當時說的都是對的。真正的實質問題是不平等,中國人感到受屈辱。雖然如此,我們從來沒有忘記在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蘇聯幫我們搞了一個工業基礎。

我們在看待歷史時,要考慮歷史發生的復雜原因。隻強調一方面,否定其他,甚至說根本沒有蘇聯“逼債”、說沒有“三年自然災害”雲雲,是片面的,有炒作之嫌。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會主義研究中心研究員)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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