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歷史回顧:那些年,蘇聯確實“逼了債”
 史 雲
2013年06月28日14:48   來源:紅旗文稿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二、中國為什麼對蘇聯欠下債務?

首先要指出,所謂“1950年11月,由周恩來出面同蘇聯簽訂貸款協定,規定以1950年10月19日中國出兵抗美援朝為界,此前訂貨以全價付款,此后以半價付款”,這段話中即有多處錯誤。1950年11月並未簽訂任何一筆蘇聯對中國貸款協議。1951年2月1日,中蘇兩國簽訂協議,確定蘇聯向中國提供12.35億(實際提供9.86億) 舊盧布貸款,用以購買在抗美援朝戰爭中所需要的軍事裝備彈藥和鐵路器材。規定1950年10月19日志願軍入朝作戰以前的以全價付款,以后的軍事裝備和彈藥以半價付款,鐵路器材以75折付款(以下簡稱“半價協議”)。這個價格優惠僅限於本協議的12.35億貸款。

其次要指出,所謂“朝戰期間,蘇聯共向中國提供了64個陸軍師、23個空軍師的裝備,絕大部分半價提供的。中國欠下30億元人民幣,折合13億美元”,也有多處錯誤。1952年11月9日,中國向蘇聯簽訂10.36億舊盧布貸款協議,購買60個師裝備。這隻佔朝鮮戰爭時期中國向蘇聯軍事貸款的一小部分,並非全部,和1951年2月1日的“半價協議”是兩回事。在1951年,蘇聯已經提供4個師裝備,中國將其中3個師裝備給了朝鮮人民軍。購買60個師裝備的價格,也不是所謂的“絕大部分半價提供的”,而是因為蘇方不願意再給予半價優惠,周恩來提出這60個師裝備全部由中國全額支付,雙方才簽訂了協定。

中國為什麼在“半價協議”之后又要貸款購買60個師裝備?主要還是為了應對抗美援朝戰爭。

1949年新中國成立后,面對久經戰爭創傷、經濟凋敝的局面,緊縮軍事開支、恢復經濟成為當務之急。為此,1949年12月5日,中央軍委發出指示,要求人民解放軍除了作戰和執勤部隊外,都要負擔生產任務。各軍區和國防機動部隊的十三兵團都參加了開墾荒地、修建鐵路公路和水利設施的生產建設。1950年,中央軍委又決定下半年復員150萬人回鄉參加生產。就在朝鮮內戰爆發前一天的6月24日,中央軍委和政務院聯席會議通過決定,要求東北、西北、華北軍區在9月底前,華東、中南、西南軍區在年底前完成復員計劃。由此開始了全國性的軍隊大規模復員工作。(軍事科學院軍事歷史研究部著:《抗美援朝戰爭史》第一卷,軍事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7、8頁)

在急需集中極為有限的資金和物資用於大規模恢復經濟的國內形勢下,中國這時候本沒有急速裝備大批軍隊計劃和財政支付能力。

1950年6月25日朝鮮內戰爆發后,美國軍事佔領台灣,隨后組織“聯合國軍”進入朝鮮。中央軍委分析后決定,無限期推遲解放台灣計劃,以十三兵團為主組建東北邊防軍。為了應對朝鮮戰爭的威脅,8月的國防會議才開始部署各兵種制定三年發展規劃。

1950年10月志願軍入朝后,由於裝備落后,傷亡很大,因此裝備陸軍、空軍的需要迅速提到日程上來。11月7日,毛澤東致電斯大林,請求蘇聯1951年1月至2月為中國計劃用於朝鮮作戰的36個師提供步兵裝備,並開列武器清單。而到1951年6月,“半價協議” 當年支付的購買軍事裝備、彈藥和鐵路器材貸款,已經用完。

1951年6月,高崗、彭德懷、徐向前等赴莫斯科談判購買60個師裝備問題。蘇方表示,當年隻能供給16個師(其中3個師是給朝鮮的)。毛澤東6月21日在電報中急切地表示:我軍在朝鮮參戰8個月的經歷,清楚地表明了我軍和敵軍在裝備上的較大差距,迫切需要改善我軍裝備,蘇聯的安排與朝鮮戰場的需要和時間是相抵觸的。他希望本年盡早交付一切。但經過反復商討,蘇方最后隻同意本年交付10個師,以后又減少到4個師,推后到1954年交付完畢。

當然,1953年朝鮮戰爭停戰協定簽訂,戰爭沒有進一步擴大,以后蘇聯提供的軍事裝備對於人民解放軍加強國防起到了重要作用,盡管其中一部分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給蘇聯的租借物資,畢竟比“小米加步槍”好得多。但中國與世界第一軍事強國美國進行大規模的抗美援朝戰爭,何時能結束,會否擴大到中國本土,不是中國在戰爭之初所能預料和控制的。從這個角度說,中國購買大批軍事裝備,也是考慮到抗美援朝戰爭可能擴大和長期性的被迫應對。

事實上,除了軍事貸款,整個50年代中國從蘇聯得到的經濟建設貸款,絕大部分也是直接或間接用於抗美援朝戰爭。《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指出:蘇聯對中國貸款中“抗美援朝貸款佔60%以上”。(王泰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史》第二卷,世界知識出版社1998年版,第258頁)這是單指其貸款名義用途而言,實際用於抗美援朝的比例則大得多。如1950年2月14日的12億舊盧布貸款,雖然貸款協定規定用於償付恢復和發展經濟的蘇聯交付的機器設備與器材,但第一年支付的2.4億舊盧布貸款,基本上用於軍事方面,應算在抗美援朝貸款項目下。經濟貸款,在整個50年代中國對蘇聯債務中,還不到3.3%。

50年代,中蘇兩國簽訂多個貿易協定,蘇聯承諾向中國出口技術設備進行建設的成套項目,共有304個。其中“一五”計劃時期實際承諾142項(通稱“156項”),“二五”計劃時期實際承諾162項。中國每年以蘇聯急需的農產品、礦產品出口,償還進口的設備款。到1960年,中方已經向蘇聯出口了72億盧布的貨物,計劃以后繼續出口79億盧布的貨物。這種進出口易貨貿易和用於抗美援朝的貸款債務,是不同的,屬於今天國際貿易中的延期付款性質。

1964年1月5日,毛澤東與日共中央委員談話說,中國欠蘇聯的帳總共70多億盧布,其中隻有3億美元是借款,其余都是朝鮮戰爭買武器的錢。這個數額和比例大致是符合事實的。

(責編:萬鵬、趙晶)

相關專題
· 《紅旗文稿》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