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深水區”的改革,如何突破部門利益籬笆,將改革向縱深推進,不僅需要決心和勇氣,更需要有個超凡脫俗的機構,不受任何部門的制約與影響,也不受任何利益的誘惑與誤導。
據報,在2月17日舉行的2013年中國經濟50人論壇年會上,全國政協經委副主任、中國國際 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前中央政策研究室原副主任鄭新立提議,必須有個專門研究改革的統籌協調機構。他的主張,得到了與會代表的高度認可。顯然,這個統籌協調機構,不是目前的國家發改委,而是類似於上世紀80年代的體改委,專司改革方案的總體設計和協調,以及統籌改革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關系。
隨著改革將逐步向“深水區”推進,各種深層次的矛盾逐步顯現。其中,來自於部門利益的矛盾、部門利益的障礙、部門利益的阻力,正成為改革向縱深推進的最大難點之一。不設法克服改革推進過程中的各種矛盾,協調各方面的關系,別說各類改革方案的出台,就是方案的設計與制定,也會因相關部門的阻力而停滯不前。設立一個高規格、具有高協調能力的機構來設計改革方案,協調方案研究制定與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沖突,無論從改革開放以來幾次大的改革,還是近年來幾次專項改革來看,都是最有效、最具推進力的手段。
如改革開放初期,就因為當時由體改委負責改革方案的總體設計和推進,改革過程中的阻力大大減少。即便有阻力,也會在機構的“特殊性”中得以化解與消除。又如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如果不是當時總理親自坐鎮指揮,研究制訂方案,並親自到若干個省份調研,也是很難向前推進的。
從近兩年相繼推出的醫療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來看,建立高規格、高協調能力的改革推進機構可以說已是刻不容緩。
先看醫療制度改革,從“兩江”(江蘇鎮江、江西九江)試點到正式出台,用了整整十六、七年時間。特別是最新一次方案的研究制定,從多個部門、研究機構、高等院校、外國機構同時制訂方案,到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制訂方案,最終都在部門利益的沖擊下,始終難以形成統一意見。但最終通過中央政府協調,總算平衡了各方關系,方案才得以出台並實施。即便如此,方案也還是帶有十分濃烈的部門利益平衡的痕跡。
更重要的,方案出台以后,仍受到部門利益的強力阻礙與影響,在基本醫療制度建立、基本藥物制度推行、全國統籌協調、基本醫療保障等方面,存在無法有效向前推進,從根本上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試想一下,如果沒有最高層的直接統籌與協調,僅靠部門牽頭,這項改革就極有可能在部門之間踢來踢去、磨來磨去。即便能夠出台,也是一個“四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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