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農村建設用地轉讓的資金,絕大部分將分別按照各自出讓土地的比例支付給農民。有經濟學家計算過,雖然不同的地方出讓資金可能高低不同,但因為城市商業用地和工業用地與農村建設用地的價格懸殊,農民都可一次性得到在現在生產力水平下農業生產收入水平數十年甚至一輩子的收益。土地轉讓,是目前讓農民進入中等收入的不二方式。可見,這是土地制度的改革,也是收入分配機制的改革的一部分,更是中國走出中等收入陷阱的途徑、世界各國可能都不曾走過的必由之路。
農村建設用地轉讓,也解開了城鎮化的土地瓶頸。安居工程、創造就業機會的工業和商業用地,都面對著城鎮土地的需求增長。在未來每年以1%的速度增長的城鎮化率過程中,合理比例的建設用地“置換”城鎮郊區和周邊的原來的農用地,將使整體土地資源通過市場化改革得到優化配置。
土地轉讓還將推進農業集約化、機械化和現代化進程,促使大規模整合土地和優化耕地成為可能,為“培育壯大股份合作社、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引導和規范龍頭企業與農民股份合作社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創造了基本條件。數億農村勞動力變成城市居民后,必須有新的生產機制來保障農業生產活動。城鎮化進程必須同步變革農業生產方式,這是農業戰略和農村改革系統工程的一部分。
背負重大歷史使命的土地流轉制度,設計當然要非常嚴謹。比如,農村建設性用地合理轉化比例的認定﹔分散建設用地需要集合轉讓﹔轉讓須通過政府批准的平台﹔價格通過拍賣﹔拍得者獲得城市用地同樣規模的使用招標權利﹔土地流轉權轉讓是一次性的,避免了炒作和放大土地使用權規模。比如,“整合涉農資金,把專項資金集中起來由試驗地區的地方政府統籌使用,以提高使用效益”,通過集中轉向轉移支付方式,支持農村改革發展的資金需求。顯然,這也是一次打破部門之間利益制約,加強部門協同合作的重大改革。
重慶和成都已推行了城鄉統籌概念下的農村建設用地流轉試點。重慶有350萬農民得到了城市戶口,進城農民的土地通過地票形式轉讓。重慶在整體農村用地不變的情況下擴大了城市用地,為350萬農民真正變成城鎮居民提供了重要的基礎保証。成都試點是以郊區農民的建設用地轉讓增加城市建筑用地。重慶和成都的試點,都為土地流轉的重大改革提供了可操作的經驗。
而全國范圍的試點,則應從偏遠農村著手。盡可能讓30年改革最少受益的地區參與,首先讓弱勢人群分享土地轉讓改革的紅利。所以,黑龍江成了這次國務院常務工作會議指定的農村改革九項任務的試點省份。
從中國改革的全局看,農村建設用地制度性改革,是中國農村改革的升級版,也是中國經濟升級版的抓手之一。而我國在土地制度變革與城鎮化發展的探索與創新,也將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一種新的范式,更為發展經濟學貢獻新的思想。
中國的企業和投資者理應抓住土地制度改革釋放的戰略機遇。(作者系銀河証券首席總裁顧問)
來源:《改革是最大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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