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后,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巨大的提升,對政府公共服務的需求也大幅度增加,同時GDP總量也從10萬億元左右猛增到目前的50多萬億元。這說明政府在“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方面的任務非常繁重,工作量也大幅度增加,而這些任務主要是由事業單位來承擔,事業單位是實現政府職能的基本載體。
因此,在事業單位“三定方案”的框定下,一些事業單位為了實現機構的任務和目標,在過去十年逐步地“單位雇佣”而不是“國家雇佣”了大量的編外人員,有些事業單位甚至雇佣編外人員的數量大大超過了編內人員,造成事業單位從人員選拔標准、崗位人員管理、薪酬管理、權責界定等方面的混亂現象,特別是一些具有執法權的單位,一旦把公共權力賦予一些未經嚴格選拔和訓練的素質不高的編外人員,讓其代表政府執法,勢必會給政府公信力造成不良影響。而在一些事業單位,一些編外人員干著和編內人員一樣的專業工作,僅僅因為身份的不同,薪酬待遇等方面就有很大的差距,造成單位內部人員關系微妙,管理難度加大。
為了加強政府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同時也為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完善和擴大政府的公共服務供給,適應新時期和發展新階段要求的事業單位編制改革必須提上議事日程。科學化、合理化、規范化的事業單位編制以及人事相符、權責一致的人員配置,不僅可以大幅度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務效能,而且也是社會和諧、團結合作的重要保証。
從世界范圍來看,社會進步和文明演進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政府公共服務質量和范圍的不斷擴大,這種擴大是伴隨著政府雇佣的公務人員的數量不斷增長而實現的。例如在每100個勞動力中,歐盟大約是20個,美國是15.5個,日本是11個,新加坡是 9個。中國目前正處於政府公共服務的快速增長期,推進公共機構編制改革,擴大“政府就業”,讓大量的大學畢業生通過考試進入公共服務崗位,這對改變政府服務質量,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感,從而密切政府與群眾的關系,實現中國夢都具有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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