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房產稅試點城市房價上漲 新增試點或首選中東部
2013年06月13日08:10   來源:人民網-中國經濟周刊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專家:新試點應不會照搬滬渝模式

無論如何,滬渝兩地已經為我國稅制改革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但很顯然,就試點所應取得的示范意義而言,目前尚不充分。

賈康認為,我國執行房產稅是很有必要的,下一步應該繼續推進。首先,中國的直接稅(指直接向個人或企業開征的稅)比重偏低,間接稅(指對商品和服務開征的稅﹔納稅義務人常用提價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消費者)比重很高,在全部稅收中佔比近70%,這形成中國中低端消費大眾“稅負痛苦”的重要原因。其次,中國地方稅體系不成型,使地方財政出現基層困難、隱性負債、土地財政等問題。地方政府沒有成型的地方稅體系,沒有大宗穩定的主體稅源,導致其必然看重土地批租,“招拍挂”中力求把價位沖得很高。再次,收入分配、財產配置中差距拉大,會影響社會和諧安定。

此次,國務院明確提出,今年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一位地產分析人士表示,國務院的表述是“擴大試點”,也就是說,並非簡單推廣滬渝兩地的經驗,而是為未來的改革做准備、做探索。

上述人士表示,假如滬渝兩地效果理想,那麼,繼續按照這兩地的模式試下去有什麼意義呢?已經無法為改革積累更多的經驗了。反過來看,假如兩地試點的效果不佳,那為何還要完全照搬這兩地的模式呢?既然作為試點,是為改革做准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應該是試錯機制,即試點內容必須有所突破。

王玨林對此表示認同,他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就滬渝兩地試點改革取得的效果,目前各方面已經有較為清晰的認識,如果下一步試點中,完全照搬滬渝兩地的模式,不具有實際的試點價值。下一輪的試點改革方案,必須更加深入、更加細化,甚至開辟新的模式。

賈康則具體指出,今后購房者的第一套房或者家庭人均計算下來的一定標准之下的基本住房,應該排除在房產稅之外。

有專家向《中國經濟周刊》建議,目前滬渝兩地房產稅的征稅面設計得太窄,應逐步適當擴大﹔稅率的制定要靈活,針對不同人群要制定差別比例稅率。另外,對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擬征一定的房產稅﹔對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課以重稅並實行累進稅。

(責編:朱書緣、趙晶)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