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天”和“人”之所以有著相即不離的內在關系,皆因為“天”和“人”皆以“仁”為性。
“天”有生長養育萬物的功能,這是“天”的“仁”的表現。“人”既為“天”所生,又與“天”有著相即不離的內在關系,那麼“人”之本性就不能不“仁”,故有“愛人利物之心”。如果“天”無生長養育萬物的功能,“人”如何生存,又如何發展?如果“人”無“愛人利物之心”,無情地破壞著“天”的“生物之心”,同樣“人”又如何生存?從“天”的方面說,正因為其有“生物之心”,它才是生生不息的、活潑的、有機相續的。從“人”的方面說,正因為其有“愛人利物之心”,人才與天、地並列為三才。因此,中國哲學認為,不能把“天”和“人”看成是不相干的兩截,不能“研究其中之一能夠不牽涉另一個。”
其四,“天人合一”體現著“天”與“人”之間的復雜關系。
這一哲學命題不僅包含著“人”應如何認識“天”的方面﹔同樣也包含“人”應該尊敬“天”的方面,因為“天”有其神聖性(神性)。這也許正是由於中國哲學(主要是儒家哲學)雖然不是純粹意義上的宗教,但它卻有著強烈的宗教性。也許正因此,在中國儒家思想可以起著某種宗教的功能,也就是說“天”和“人”存在著一種超越的內在關系﹔“天人合一”不僅是“人”對“天”的認知,而且是“人”應追求的一種人生境界。因為“天”不僅是自然意義上的“天”,而且也是神聖意義上的“天”,“人”就其內在要求上說,以求達到“同於天”的超越境界。就這個意義上說,“人”和“天”不僅不是對立的,而且“人”應該與“天”和諧共存,以實現其自身的超越。這就是說,“天人合一”作為一種哲學思想,它表達著“人”與“天”有著內在相即不離的有機聯系,而且在“人”實現“天人合一”的境界過程中達到“人”的自我超越。這樣一種思維路徑無論如何對我們走出“天人二分”(或“天人對立”)的困境是十分有意義的。
從以上四點,我們可以看出對“天人合一”思想應該作哲學的理解,這樣才能認識其真精神和真價值。當然,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不可能直接解決當前人類社會存在的生態問題。但是無疑會從哲學思想上為解決“天”、“人”關系,解決當前存在的嚴重生態問題提供一有積極意義的合理思路。
(作者為北京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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