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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遇阻再引熱議——

改制,他們怕什麼

2013年06月05日09:30    來源:北京晚報

  歷程

  事業單位

  改革時間表

  ■1992年

  全國第十四次黨代會明確提出,要按照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的不同特點,逐步建立健全分類管理的人事制度。

  ■2000年

  中央下發《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明確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2002年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原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明確了聘用制度的相關政策規定。至2010年,全國事業單位已基本建立聘用制度。

  ■2006年

  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其實施辦法,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提上日程。

  ■2009年1月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下發,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

  ■2009年9月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和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並從2010年起,在全國事業單位全面實施績效工資。

  ■2011年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在現有事業單位類別的劃分上,《指導意見》給出明確規定: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主 筆:吳 楠

  張 棻

  實習生:宗媛媛

  素 描:宋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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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晶、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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