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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程序理性化解爛尾新聞之危機
從媒體和公眾看,“爛尾新聞”亦應構建、依循公共參與和社會協商的程序理性。程序理性是公共輿論進化的必要條件,即參與公共討論的各方按照約定的對話程序、規則和倫理,理性交換意見,以期達成建設性的合作或妥協。新媒體時代的公共討論必然表現為多樣意見的公開競爭,這種競爭以柔性的“說服”而非“壓服”為主旨,因而需要建立健全一套有利於產生“最大公約數”的辯論和對話程序。實際上,在復雜利害問題的公共討論中,各方共持的“最大公約數”往往無法來自問題本身,而必須依靠程序合法性。
意見多樣性是政治、經濟和技術進步的產物,這種進步要由程序理性來保障和鞏固,否則多樣性很可能淪為虛耗、虛無或虛張聲勢的眾聲喧嘩,而非走向理性、建設性的公共協商。按照程序理性的指引和具體程序設計的要求,官方於危機中宜當善始善終,不得無故“爛尾”——漠視對話程序本身即應受罰。媒體和公眾亦應盡量避免動輒狂歡或狂怒的輿論奔襲和審判,導致一些官員覺得既然“開口即錯”,不如走為上策。對媒體和公眾而言,權利意識和道德優勢要在程序理性的保護、規范下發揮作用而不致濫用。
程序理性和程序設計其實是一個權利、義務賦予體系,各方在公共討論中成為解釋和解決社會問題的“主人”,而不再是“不屑一顧”的旁觀者或“不顧一切”的對立面。理性的協商程序並非許諾為所有問題提供完整答案,但是信息公開、意見競爭、誠意溝通、公正平等、多元整合等原則可以促進官方議程和民間議程的相遇,促進建設性意見在喧嚷中逐漸清晰,促進不滿者的情緒得以排解,從而解決危機事件和社會問題。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傳播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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