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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把握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
——習主席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解放軍代表團全體會議上的重要講話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學習釋義
2013年05月14日13:52   來源: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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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經濟建設是國防建設的基本依托,隻有國家經濟實力增強了,國防建設才能有更大發展。國防建設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戰略任務,隻有把國防建設搞上去了,經濟建設才能有更加堅強的安全保障,同時加強國防建設對經濟社會發展也具有重要拉動作用。這一重要論斷深刻揭示了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的辯証關系和內在聯系,闡明了增強國家經濟實力,是解決包括國防和軍隊建設在內的當代中國所有問題的堅實物質基礎﹔闡明了國防實力是國家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統籌國家資源加強國防建設是富國強軍的必然要求﹔闡明了鞏固的國防和強大的軍隊是國家安全和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必須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推動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實現一個大的發展。這一重要論斷,既揭示了經濟建設對國防建設的基礎性意義,又闡明了加強國防建設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作用,標志著我們黨對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關系的認識提升到新水平。

22.我們要抓住有利條件,加快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努力推動國防實力與經濟實力同步發展。這一重要論斷強調要推動國防實力與經濟實力同步發展,體現了富國和強軍的統一。富國是強軍的基礎,強軍是富國的保障,二者猶如車之雙輪、鳥之兩翼,相互依存、相互支撐,構成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基石。當前,我國正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定性階段,國家安全與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對推動國防實力與經濟實力同步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經過新中國成立60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的發展,我國綜合國力顯著增強,這為建設鞏固國防和強大軍隊奠定了雄厚物質基礎,也為國防實力和經濟實力同步發展提供了重要前提。我們必須牢牢抓住有利條件,努力推動國防實力與經濟實力同步發展,真正把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融入到國家現代化建設的戰略全局之中,使國防和軍隊現代化進程與國家現代化進程相一致。

23.走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是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的重要途徑。這一重要論斷把走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提升到國家戰略的層面,為在更廣范圍、更高層次、更深程度上實現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協調發展指明了方向。走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既有利於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從經濟建設中獲得更加深厚的物質支撐和發展后勁,也有利於經濟建設從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獲得更加堅強的安全保障和戰略支撐。當代科技革命、產業革命和世界新軍事革命加速發展,國防經濟與社會經濟、軍用技術與民用技術的結合面越來越廣、融合度越來越深,軍隊信息化建設和作戰對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的依賴性空前增強,走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成為世界主要國家共同的政策取向。從我國實際情況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速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科技強軍戰略,對軍民融合式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條件。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走軍民融合式發展路子,將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深深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實現富國和強軍的統一。

24.要進一步把軍民融合式發展這篇大文章做好,堅持需求牽引、國家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引導國家經濟社會資源更好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注重從體制機制上解決軍民融合式發展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努力形成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軍民深度融合的發展格局。這一重要論斷明確了做好軍民融合式發展這篇大文章的基本思路、目標要求和工作重點。要深入研究新形勢下軍民融合式發展的特點規律,堅持以國家核心安全需求為牽引,充分發揮國家在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從國家安全戰略和國家發展戰略的結合上,搞好軍民融合式發展的頂層設計,不斷豐富融合形式、拓寬融合范圍、提高融合層次。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堅持軍民兼容互利,通過市場調節,引導國家經濟社會資源更好地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要著力加強戰略規劃、體制機制建設、法規建設,切實為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重大基礎設施對軍民融合式發展具有根本性的支撐作用,海洋、太空、信息等重要領域是國家經濟利益和安全利益的交匯點。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必須突出重點、加強統籌,努力形成基礎設施和重要領域軍民深度融合的發展格局。

25.軍政軍民團結是實現富國和強軍相統一的重要政治保障。這一重要論斷把軍政軍民團結提升到富國強軍的戰略高度,進一步闡明了加強軍政軍民團結是加快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的重要保証,也是社會和諧穩定、凝聚中國力量、實現中國夢想的堅實基礎。軍政軍民團結歷來是我黨我軍的政治優勢。當前,軍隊要利用自身資源和優勢,支援西部大開發等區域發展、地方基礎設施重點工程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堅決完成搶險救災等急難險重任務,參加地方生態文明建設,協助地方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履行好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職能。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關心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加強國防教育,增強全民國防觀念,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加強和改進兵役工作,落實軍隊轉業干部、離退休干部和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等政策規定,維護軍人合法權益。

(潘慶華、曾華鋒、夏志和、熊杏林、曾立、李東、劉鳳健、馬永富、蔣均時、李德才、王瑛、傅婉娟、鮑翊平撰稿)

(責編: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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