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黨員民主素質與加強黨內民主建設的要求不相適應。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黨員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參與意識、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了,主觀上要求更多地參與黨內事務。與此同時,也有部分黨員在行使民主權利意識和能力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一是民主意識不強。具體體現在“四不”方面,即不願講、不敢講、不會講、不讓講,以致許多黨員都習慣於“擁護”與“服從”,對黨內具體事務關心不夠,主動參與和監督黨內事務的積極性不高、參與面不廣。二是民主權利行使不當。主要表現在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中,存在有非正當的競爭選情復雜等現象,這對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選舉的真實性有較大影響。三是黨代表作用發揮不夠及代表分配不均。黨代表是實行黨代表任期制的主體,具有廣泛代表性。從工作實踐來看,黨代表隊伍還存在著結構不盡科學合理、部分代表參政議政的能力素質不夠高等問題。如在黨員能力素質方面,少數黨代表尤其是基層代表由於受思想認識、文化層次、身體年齡、職業分布等因素影響,缺乏基本的參政議政能力,影響了社情民意的及時反映和真實表述,直接導致履行職責不夠有力。
3.黨內民主制度機制建設與推進黨內民主不相適應。近年來,黨內民主不斷完善,日益規范化、制度化。相繼制定施行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國共產黨地方組織選舉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等,為我們加強黨內民主制度機制建設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也存在以下突出問題:一是民主選舉制度存在的問題。雖然各級黨組織在推進民主選舉上創造了不少模式,但是哪些是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現在尚無法律、制度方面的明確規定。二是推進黨務公開存在的問題。雖然我黨有不少組織已對黨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限等作出了規定,但這些規定總體來看比較籠統、原則,操作過程中隨意性較大,尤其是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夠從內容、程序、辦法和效果等方面對黨務公開工作作出科學評價的機制。三是規范黨委工作運行機制存在的問題。這主要體現在地方各級黨委領導班子中,對班子成員能力素質提出了很高要求,黨委書記直接面對的工作面寬,工作量大,擔子重,要求具有很高的綜合素質。在整個班子建設中,經常有個別常委素質不適應,統籌、協調能力不強,工作指導不到位,影響分管工作的開展,從而給全局工作帶來被動。
4.民主監督體系與加強黨內民主建設的要求不相適應。民主監督體系建設,是黨內民主建設質量效益的重要保証,對於推動黨內民主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黨內民主監督體系存在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一是民主監督缺乏科學評價體系的支持,影響了黨內監督的客觀公正性。在目前黨內民主監督的運行中,仍然缺少民主與集中、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科學評價體系來保証民主監督的客觀公正。這也影響了民主監督的效能。比如,有些原則性不強、不敢與不良現象作斗爭的黨員干部,卻因為不得罪人或者少得罪人而在民主評議、民主測評中受到好評。這種情況雖然只是少數,但卻是黨內民主建設缺乏現實指導性的根源,也是民主監督缺乏科學評價的直接表現。二是民主監督的結果缺乏強制性的執行機制,降低了黨內監督的權威性。目前黨內民主監督的制度載體,主要是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以及各種民主測評制度。這些制度大都屬於非強制性的“柔性”制度,對於民主監督的結果缺乏強制性的執行效力。
(作者單位: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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