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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高飛:正確理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吳高飛
2013年03月29日08:56   來源:學習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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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報告首次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與“建成”一字之差,但意義深遠。不過有一些地區在媒體上宣稱該地區要提前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這種提法是值得商榷的。
  從“建設”到“建成”,意義深遠。由“建設”到“建成”,是黨中央向全國人民做出的庄嚴承諾。黨的十六大以來的10年,我國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全面推進,我們成功地邁上了三個大的台階,即社會生產力、經濟實力、科技實力邁上一個大台階﹔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會保障水平邁上一個大台階﹔綜合國力、國際競爭力、國際影響力邁上一個大台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已經遙遙在望,隻要我們奮勇攀登,奮力跨越,就能夠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中國夢”。
  由“建設”到“建成”,是形成解決現實經濟社會矛盾的倒逼機制。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還是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要求我們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不斷地針對這些問題提出新的目標,更加注重推動科學發展,更加注重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隻有 8年的時間,我們面前還有很多難題沒有解決,需要我們抓住本世紀難得的發展機遇,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體制基礎。

(責編:萬鵬、朱書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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