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低”,即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這是合理調整分配關系、縮小收入差距的基本著眼點與突破口,對此具有廣泛的社會共識,實現的阻力較小﹔“擴中”,即擴大中等收入群體的規模,形成相對穩定的“橄欖型”分配結構,這不觸及其他群體利益,因此也無多大異議﹔“控高”,即調節和控制一些壟斷行業及特殊群體的過高甚至畸高收入,由於這部分人已形成既得利益群體,且掌握有一定話語權和較多社會資源,是推進改革的最大阻礙,這也正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歷經十年坎坷的根本原因,預計未來還會成為改革實施過程中的掣肘因素。
實現“提低、擴中、控高”,既需要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初次分配機制,也需要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
近年來,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在改善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方面出台了許多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其重點是完善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制度,加大稅收調節力度,增加各項民生事業投入等,主要集中於再分配領域。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初次分配效率優先、再分配兼顧公平,是我們的一大特點。5年前召開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問題,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把“公平”列為對初次分配的要求,這是一個顯著變化。
而在此次《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繼續完善初次分配機制”和“加快健全再分配調節機制”被列為平行並重的兩個章節,體現出初次分配與再分配“雙管齊下”、共同發力的改革意圖。其中,在初次分配方面多有亮點,包括:促進中低收入職工工資合理增長、加強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管理、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分享機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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