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既是一種價值理想,也是一種現實的社會治理安排
在現代社會,“民主”一詞已經具有了某種神聖的價值,它成為社會文明與進步的一面旗幟。無論是否符合事實,幾乎任何政府或組織都把自己描繪成為民主的,而把對手說成是不民主的或者反民主的。但是,民主是一個歷史性概念,並不具有絕對的性質。一方面,在歷史上,民主並不是一直具有現在這樣的積極意義,亞裡士多德似乎更看重溫和的貴族制,最初的啟蒙思想家也曾幻想開明君主制﹔另一方面,在現實中,民主從來沒有達到過純粹的性質,任何國家或組織都沒有實現完全的民主。民主(英文democracy來自希臘文demokratia),由“人民”(demos)和“統治”(kratos)組合而成,意思是社會由人民治理或由民眾做主。在人民治理這種意義上講,民主設想的充分意義往往只是一種潛在的可能,而不是已經完成的現實。然而,在現實過程中,民主又是一個時時發生的現實,人們在不斷擴大著自己的民主權利。實際上,民主是社會成員之間為了達成利益妥協而安排的社會某種妥協程序,以便能夠實現某種公共生活的空間和可能性。有了妥協的程序,民主才會獲得盡可能多的人的支持,從而形成民主認同的社會氛圍,建立穩定的社會和諧秩序。
民主既是一種價值理想,也是一種現實的社會治理安排。從發展的角度看,社會應該是越來越民主的社會,人民應該越來越能夠決定社會的進程。一個不斷進步的社會,應該是越來越民主的社會。建立人民當家做主、公平正義、自由和諧的社會主義社會是中國人民的奮斗目標,因此,民主,確切說社會主義民主,一直是中國共產黨人倡導的價值觀。人民民主是我們黨始終高揚的光輝旗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也把人民民主作為自己的核心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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