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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實現中國夢——兩會回眸之二

人民網記者  余榮華  顧  春  劉維濤  程  晨  何  勇  沈小根

2013年03月20日08:2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一位研究者

“為社會組織發展創造制度環境”

今年1月,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NGO研究所所長王名委員出了一本書《建言者說》。這是他擔任全國政協委員十年來的提案匯編。“我和我的團隊,一邊推出新書,一邊緊張調研、搜集匯總資料,准備新一年的提案。”

作為一名公共政策研究者,王名的提案總是緊扣最新的政策動態和社會熱點:2004年,關於立法保護公益財產和消除乙肝歧視的提案﹔2005年,關於規劃環評﹔2006年,關於加強境外在華非政府組織登記監管……2011年,關於改革社會組織管理體制﹔2012年,關於應對全球基金退出和慈善組織信息公開……

他最關心的卻是一個問題,“為社會組織發展創造制度環境”。十年政協委員經歷,王名提交了44個提案,其中一半以上跟民間組織的管理有關。

3月5日,列席人大會議的王名聽到《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要“改革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他敏感地覺察:社會組織的春天真的要來了!

過去,社會組織要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都需要先找到主管單位。“體制束縛成為我國社會組織發展中一個大問題。”

“現在合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社會組織有46萬余家,而沒有登記注冊的估計有300多萬家。”王名說,“這樣的狀況,如何順利調動社會的力量?”

改革,往往是上下互動的結果。2007年兩會期間,王名提交了《關於改革我國民間組織管理體制》的提案,很快得到主管部門回應。之后,他欣喜地看到,在廣東、深圳等地,社會組織的登記注冊變得容易。

3月10日,《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明確規定,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這些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根據王名的測算,這四類社會組織,能夠佔所有社會組織的2/3以上。他高興地說:“這次很清楚,就是改革,而且有很清楚的方向——小政府大社會。也就是說,更好發揮社會力量在管理社會事務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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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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