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目前學術界的共識是“提低、擴中、限高”。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徐憲平說,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強調了“初次分配、再分配、農民增收、收入分配秩序”等4方面的重點工作。這其中既包括“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嚴格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逐步縮小行業工資收入差距”,也包括 “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的內容。
在代表委員們看來,“提低”的路子已經很清晰,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中也很明確,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准將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建議,在初次分配環節,要深化工資制度改革,完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決定和增長機制,特別是要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
鄭功成認為,可以從提高就業質量、最低工資、社會保險、職業福利以及工資談判5個方面入手,切實扭轉勞動者報酬偏低、初次分配利益失衡的格局。初次分配改革的核心任務是政府減稅、企業讓利、勞動所得提高。
一些代表委員提出,“控高”應成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其具體內容包括,調節部分壟斷行業企業、部分高管、某些社會群體的偏高收入,同時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范灰色收入和打擊非法收入。
在賈康看來,要打破高收入群體中既有的不合理利益格局,必須在制度建設上下功夫。
比如,在稅收制度方面,應加快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完善高收入者的個稅征收、管理和處罰措施。這就需要將各項收入全部納入征收范圍,以及全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更進一步的稅收制度還包括完善房產保有、交易環節稅收制度,將部分高檔娛樂消費和高檔奢侈消費品納入征收范圍等。
賈康還建議,要提升相關收入分配制度規則的透明度,對於並非由市場競爭性機制產生的國企高管的薪酬和職務消費,要加強上限約束和規則管理。
遲福林認為,應建立收入登記制度。當前,個人收入記錄和統計體系不健全,稅務部門難以掌握居民個人收入情況,尤其是沒有掌握高收入者的實際收入,灰色收入過多,嚴重制約個人所得稅在縮小貧富差距中的作用。政府應下決心,在未來兩年左右建立和完善居民個人收入記錄和統計體系,同時加快建立規范的現金管理制度、強有力的收入監督和懲處機制,加快建立居民收入記錄和統計制度。
3月5日,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中國已經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要抓緊研究制定具體政策,確保制度建設到位,實現收入倍增。
兩會期間,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具體落實也成為代表委員討論最熱烈的話題。從2004年國務院宣布開始制定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到2013年方案正式出台,歷時9年,各種利益博弈充斥其間。代表委員認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頂層設計方案用了9年的時間,細化措施不能再用9年,不能再等了!
(北京3月1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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