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 理論 >>
專家:機構改革的核心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2013年03月13日09:15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 打印 社區 手機點評  糾錯 E-mail推薦: 分享到QQ空間 分享


本次機構改革有何積極意義?將重點解決哪些問題?將達到何種改革目標?連日來,政府機構改革一直都是代表委員及網友關注的熱點話題。記者就此連線了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教授竹立家,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政府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汪玉凱等專家學者。

最關鍵是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竹立家說,歷次機構改革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前五次,第二階段是第六次和本次改革。

“第一階段重在精簡機構、裁減人員,主要是為了適應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要求。第二階段重在轉變政府職能,重構政府價值,把政府轉變成市場監管型、社會管理型、公共服務型及廉潔型政府。同時,在政府行政體制內部漸進實現決策、執行、監督相分離。”

他認為,本次改革是2008年第六次機構改革的深化。“經過五年的運行及地方實踐,發現存在一些問題,還有需要重新微調的地方。”

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中國社會轉型的力度加大,現代性程度在提高,必須全面、系統考慮,讓政府適應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要求。

汪玉凱表示,機構改革只是一個表象,轉變政府職能才是核心,最關鍵的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行政許可,把市場、社會能解決的問題,交由市場、社會去辦。

他認為,轉變政府職能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營造安全有序的社會環境、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二是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務,解決好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問題﹔三是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公共政策的制定、執行必須體現這一點。

“政府部門既不是越大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政府的規模與政府的職責相匹配就行,要管這麼多事,就給它設置相應的部門。”汪玉凱說。

放權社會組織,需配套支持

“政府要向社會放權,實質是政府管得太多。放權也可以理解成社會權力的回歸。”華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史傳林說。

“我們過去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實行雙軌制,成立社會組織必須找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再到民政部門注冊。這種管理方式,導致社會組織數量、質量和發育水平比較低。”汪玉凱說。

他坦言,不少社會組織以前是“二政府”,和政府挂靠在一起,把政府機關的工作理念都帶到社會組織、行業組織裡來了。

汪玉凱表示,廣東在這一領域的改革走在全國前列。“很多社會組織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門登記,提早和國際接軌。”

史傳林認為,要向社會組織放權,第一步是界定政府的職能、權力邊界,不能越界,第二步需要配套支持。

“目前來看,社會組織缺乏資源,還需要通過制度創新予以扶持。比如給予稅收優惠,注重人才培養,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史傳林說,從國際慣例看,社會組織的經費來源一是政府撥款,二是社會捐助,政府有必要加大資源投入力度。

史傳林說,社會組織需要一個成長空間,社會要從價值觀層面予以信任。“政府有管理失靈的時候,社會組織也不是包打天下,也有管不好的地方,要理性看待。”

(責編:趙晶、朱書緣)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焦點新聞
48小時排行榜 48小時評論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