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來不少人認為,老子是主張搞愚民術的,這主要源於對《老子》第三、第六十五章的理解。在一般人心目中,老子成了主張搞愚民政策的罪人,這實在是一個冤假錯案,應該給予糾正。
《老子 三章》:“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也,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賢”,敦本作“寶”字。《說文》謂“賢,多財也。不尚賢,猶不尚多財”。與下文“不貴難得之貨……不見可欲”一樣,皆指財物而言,不是說不尊重有賢德的人。“虛其心”,民則無欲。“實其腹”,民則無飢餓,當然就會感到滿足。“弱其志”,民則無欲望、不爭,不受外物之迷惑。無知,意謂沒有什麼意見,能安居樂業,對生活現狀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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