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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組部副部長談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的核心是下放權力
2013年03月06日08:21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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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中組部副部長談機構改革:政府管得少了,才能管得好

全國政協委員、中組部副部長王秦豐5日在此間表示,轉變政府職能的核心是下放權力。

他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已經進行了6次政府機構改革,這一次是第7次。機構改革本質是政府管理體制應由“適應傳統計劃經濟體制轉變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轉變政府職能的核心是下放權力。”王秦豐進一步解釋道,“政企分開”就是向企業下放權力﹔“政事分開”就是向事業單位下放權力﹔“政社分開”就是向社會下放權力,提高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他認為,我們不能照搬“小政府、大社會”的觀點,政府改革以后應該是一個強有力的政府,因為我們國家很大,確實需要政府強有力。不過,(好多事情)還是需要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不能一有事情就找政府。“如果政府管得少了,才能管得好”。

王秦豐認為,政府機構改革還需理順政府之間的關系。首先,應該理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關系,實際上就是兩者之間事權、財權等關系﹔其次,就是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不少在黨政機關工作的人員也有一個明顯的感覺:辦事不方便,每一項工作都牽涉好多部門,辦起事情來環節多、公章多。

“以后應盡可能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去做。如果必須涉及多個部門,也要以一個部門為主,其他部門為輔。”王秦豐說。

王秦豐非常認同“精兵簡政”的觀點。他說,應該盡量減少財政支出中用於政府自身的支出,尤其是應盡量減少“人頭費”開支,不能“生之者寡,食之者眾”。“基層老百姓尤其是中西部老百姓還很不富裕。如果政府用在自身上的錢多了,用在民生上、用在老百姓身上的錢就少了。”

王秦豐認為,依法行政也是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問題。實際上依法治國本質上就是凡是政府和公職人員行使權力,都是有法律根據,是法律授予的。政府要管什麼事,必須要有法律的授權,法律沒有授權就不能做。但作為老百姓而言,隻要法律沒有禁止的都可以去做。(新華網北京3月5日電 記者潘林青、李惠子、華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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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書緣、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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