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火車票並不存在絕對公平,也做不到人人有票,但公平、透明的制度不應該缺失。
鐵道部推出網上購票,初衷是方便人們出行。軟件開發商推出刷票軟件,目的在搶佔商戰高地,客觀上也使得網民能夠更快捷有效地購票。不承想,這一刷卻刷出一道公平的難題來。有人稱之為“插隊”、有損公平或者“機會公平”。
圍繞火車票,人們還有其他方面的爭論。例如,從購買方式看,出行者可以選擇自買、代買或者找黃牛,那麼代買違法嗎?黃牛票怎麼來的?又如,從分配方式看,客票有預留、非預留票之別,那麼預留票是否果然公用?余票是如何處理的?再如,從發售方式看,有互聯網、電話、車站窗口、代售點、自動售票機等方式,那麼,各種發售方式的比例是多少?這個比例又是怎樣確定下來的?
近年來,鐵路部門是個“多災”的單位,人、事上屢有授人口實之處。民眾對刷票軟件等問題的種種不滿,某種程度上說也是對鐵路部門過往是非的一種宣泄。在這種形勢下,客觀上對鐵路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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