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記者 李紅梅
2013年02月22日09:03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10塊錢能夠體現醫療服務價值嗎
有人擔心,10塊錢左右的一般診療費,並不能完全體現基層醫護人員提供服務的價值。切斷以藥補醫后,醫生的收入會受到影響。是這樣嗎?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從行業發展規律來看,醫療衛生機構的運行成本需要通過各種途徑來補償。一般診療費的設立,肯定會彌補一部分成本,主要是“醫”這一塊,即技術勞務成本。一般診療費反映的是門診醫護人員技術勞務的基本成本。至於體現得夠不夠,還需要進一步的測算和探索。
但專家告訴記者,不能理解為基層醫療機構、醫生的收入就靠一般診療費維系了。國辦發布的文件中,明確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5條綜合性補償渠道,除了一般診療費,還有財政的補助、醫保的補償等。
包括實施一般診療費在內,基本藥物制度、綜合改革、醫保等各項政策措施的同時推進,形成了政策合力,提升了基層醫務人員的收入。
去年公布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三年總結報告》顯示,基層醫務人員人均工資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據10個省調查數據顯示,醫改后財政和醫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的補償比例平均達到72%,比改革前提高了22個百分點。
藍海鷹提供的數據顯示,新津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結構改變,藥品收入佔業務收入比例明顯下降,從改革前50%以上,下降到40%以內。
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李玲認為,改革必須強調綜合的效果,尤其是這類公共領域的改革。“唯有綜合性、系統性、協同性的改革,才能避免‘按下葫蘆浮起瓢’。”
“政府承擔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償責任,包括投入、運行等,還把3年來基層探索出的行之有效的經驗,作為制度落實下來。整個文件把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系統綜合的設計出來,是系統的政策創新,會有效推動下一步改革。”李玲對意見如此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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