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瑞龍
2013年02月21日07:3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擴大消費須改善收入分配結構
經濟增長過於依靠投資和出口,與國民收入分配結構高度相關。在高投資的增長模式下,資本密集度不斷提高,經濟增長的就業創造效應下降,這表現為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就業增長滯后於經濟總量擴張。由於各地鼓勵投資政策和體制的影響,資本收益率持續偏高。在此背景下,勞動工資的上升引發普遍的資本替代勞動現象,進一步增強了企業的投資動機。這不僅導致經濟增長的就業創造效應進一步下降,而且制約勞動收入的上升。在就業創造效應和勞動收入增長效應不斷下降的情況下,隻能通過提高增長速度來抑制失業問題的加劇,並維持必要的居民收入增長。由此導致我國經濟對高增長速度的嚴重依賴。對高速度的依賴又會加劇產能過剩、經濟結構扭曲、資源環境壓力過大等問題,因而這種經濟發展方式是不可持續的。
改變投資和出口佔比過高、消費佔比過低的失衡狀況,必須提高消費率。目前發達國家的家庭消費率高於80%,印度的家庭消費率也高於60%,而我國的家庭消費率不足40%。因此,我國提升消費率空間巨大。計量分析表明,我國消費率每提高1%,將帶動GDP增速提高1.5%—2.7%。由儲蓄大國、投資大國向消費大國轉變,將成為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第一邊際推動力。
當前我國消費率低、消費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國民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一是不同行業、不同地區以及城鄉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過大。不同人群具有不同的邊際消費傾向。即使人均收入水平提高了,但如果增加的收入主要集中在收入高而消費傾向較低的少數人群,社會總體消費水平也很難提高。二是居民收入佔國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偏低,這直接制約了消費需求擴大。因此,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縮小收入差距是擴大消費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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