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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群眾路線推進社會管理創新
殷星辰
2013年02月18日10:50   來源: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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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新社會管理,是黨中央在新時期提出的一項戰略性任務。胡錦濤同志提出:“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這表明,社會管理的主體不僅是黨委和政府,還有社會組織和群眾自身。事實上,在新形勢下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我們更要牢牢把握“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個優良傳統,堅定不移地走群眾路線。

  讓群眾成為社會管理創新的參與者

  社會管理本質上是對人的管理,人民群眾不但是被管理者,更應成為管理者。社會管理創新充分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就要不斷提升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共同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引導群眾參與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民生事務。從社會心理學角度講,人們對某事務的關注度主要取決於該事務與自身利益的相關程度,而且表現為正相關態勢。因此,引導群眾參與社會管理,需要始終堅持問計於民。政府在做出每項民生事務決策前,要通過列席旁聽、電視報紙、網絡直播等方式,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同時,健全民意定向收集、落實雙向溝通、結果即期反饋機制,積極發揮市民信箱、網絡民意直通車等“連心橋”作用,真正使群眾意願得到充分尊重、訴求得到及時實現。

  扶持和培育社會組織,使其成為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重要載體。從目前情況看,我們可以重點抓好以下方面:一是發展以行業協會、商會等為代表的社會組織,促進社會團體健康活躍,從而在政府、企業和社會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和連接,及時反映群眾的訴求,不斷規范行業行為,適時提供滿意服務。二是發展民辦非企業的社會組織,使其廣泛參與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等領域的服務。這可以有效地彌補政府基本公共服務不足,滿足人民群眾需要多樣化服務的需求。三是發展基層社會組織,使其扎根基層、貼近群眾,減輕基層黨和政府組織的工作負擔,為化解基層矛盾提供新途徑。

  用剛性制度保障群眾參與。剛性制度可以約束和規范各級黨政部門及其延伸組織的工作方式,明確群眾參與的“地位”,規避群眾參與“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要”以及“人走政息”等相關情況的發生。剛性制度可以包括如下內容:凡是有關群眾利益的重大事務都必須召開民情懇談會、事務協調會、工作聽証會和成效評議會四種會議,確保人民群眾能夠在有關自身利益的重大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在有關民生項目實施中必須尊重和保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搞好黨的領導、政府管理和群眾參與之間的銜接。讓群眾參與社會管理並不是說政府簡單地“撒手不管”或者簡單地“還權於民”,而是在確保群眾參與的基礎上規范群眾參與。因此,我們需要在黨委、政府、社會組織之間建立協調機制,明確職能和協調事項。

(責編:趙晶、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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