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劍平
2013年02月07日08:18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三、建立和完善國有資本和公共資源收益分配機制
除勞動以外的其他要素如何在初次分配中參與公平分配,是健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多種分配方式並存制度創新性問題,也是初次分配領域最容易產生分配不公的環節。《若干意見》從加強國有企業高管薪酬管理、健全技術要素參與分配機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建立健全國有資本收益分享機制和完善公共資源佔用及其收益分配機制五個方面形成指導性意見,呼應了公眾對這些環節突出矛盾的關切,提出了解決當前突出問題的政策思路。
國有資本作為全社會的公共資產,其收益應當為“人民共同分享發展成果”作出應有的貢獻。現實中,國有企業經營管理體制改革雖然在現代企業制度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一定進展,但國有資本收益由全社會共享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仍存在收益被國有企業經營者的高薪和高福利所侵蝕的問題。《若干意見》要求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嚴格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逐步縮小行業工資收入差距。對行政任命的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薪酬水平實行限高並推廣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縮小國有企業內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員薪酬增幅應低於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要全面建立覆蓋全部國有企業、分級管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收益分享機制,擴大國有資本收益上交范圍,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
近年來,通過不正當手段無償或低價佔有和使用公共資源,少數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發資源財,公共資源佔用和收益成為初次分配不公的重災區。《若干意見》要求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國有土地、海域、森林、礦產、水等公共資源出讓機制,加強對自然壟斷行業的監管。要建立公共資源出讓收益全民共享機制,出讓收益主要用於公共服務支出。目前,這些政策還是原則性、方向性的指導意見,必須盡快形成落實這些政策意見的具體實施細則並早日實施。
(作者為國家信息中心首席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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