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推進政府的轉型與改革
未來5—10年,通過深化改革收獲內需紅利和城鎮化紅利,越來越依賴政府轉型與改革的突破: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需要改變“增長主義”政府傾向,在經濟生活領域堅持市場主導下有效發揮政府的作用,而不是政府主導下有限發揮市場的作用﹔社會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社會的關系,需要改變“大政府、小社會”局面,建立有活力的“大社會”,逐步走向社會公共治理。
改變增長主義政府的傾向,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
改變政府理念。長期把“經濟建設為中心”絕對化、片面化,以及由此形成的以追求速度為突出特點的“增長主義”政府傾向,到了需要真正改變的時候了。
推進結構性改革。實踐証明,把以改變“增長主義”政府傾向為重點的行政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改革的重點和關鍵,才能實現財稅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干部選拔機制改革以及其他政治體制改革的破題。
改變政府自身利益傾向。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如果不解決“增長主義”政府傾向,要使各級政府堅守公共利益代表者,使其在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與和諧社會建設中充分有效地發揮作用,是比較困難的。
以“放權、分權、限權”為重點優化行政權力結構。以增強市場和社會活力為目標實現政府放權。以權力有效制約和協調為目標實現政府分權。以權力運行公開透明為目標實現政府限權。
盡快形成行政體制改革的行動計劃。
與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有機結合,通過3年左右的時間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現壟斷行業改革、資源要素價格改革的新突破,推動政府經濟職能的轉變。
與加快社會體制改革有機結合,通過3—5年的努力,把部分政府職能交給社會組織和社區自治組織,實現創新社會管理的新突破。
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實現目標相結合,未來3年左右,以服務業營業稅轉增值稅改革為起點,初步形成公共服務導向的中央地方財稅關系,再通過5—8年的努力,建立規范的中央地方公共服務分工體制。
與政治體制改革的實際進程相結合,通過3年左右的時間,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財政預算公開,加快推進官員財產公開、司法公開,並以行政范圍內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為重點深化大部制改革。
(作者系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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