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2月01日08:1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三、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穩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
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創新是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的核心和基礎。要尊重和保障農戶生產經營的主體地位,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充分激發農村生產要素潛能。
1.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抓緊研究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具體實現形式,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結合農田基本建設,鼓勵農民採取互利互換方式,解決承包地塊細碎化問題。土地流轉不得搞強迫命令,確保不損害農民權益、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監管制度。規范土地流轉程序,逐步健全縣鄉村三級服務網絡,強化信息溝通、政策咨詢、合同簽訂、價格評估等流轉服務。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深化國有農墾管理體制改革,擴大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試點。穩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示范試點。
2.努力提高農戶集約經營水平。按照規模化、專業化、標准化發展要求,引導農戶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生產要素,加快轉變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創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環境,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大力培育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著力加強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充分利用各類培訓資源,加大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的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制定專門計劃,對符合條件的中高等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務農創業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3.大力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農民合作社是帶動農戶進入市場的基本主體,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實體,是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有效載體。按照積極發展、逐步規范、強化扶持、提升素質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發展農民合作社,切實提高引領帶動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實行部門聯合評定示范社機制,分級建立示范社名錄,把示范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安排部分財政投資項目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引導國家補助項目形成的資產移交合作社管護,指導合作社建立健全項目資產管護機制。增加農民合作社發展資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增強發展能力。逐步擴大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技推廣等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對示范社建設鮮活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興辦農產品加工業給予補助。在信用評定基礎上對示范社開展聯合授信,有條件的地方予以貸款貼息,規范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完善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把合作社納入國民經濟統計並作為單獨納稅主體列入稅務登記,做好合作社發票領用等工作。創新適合合作社生產經營特點的保險產品和服務。建立合作社帶頭人人才庫和培訓基地,廣泛開展合作社帶頭人、經營管理人員和輔導員培訓,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合作社工作。落實設施農用地政策,合作社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引導農民合作社以產品和產業為紐帶開展合作與聯合,積極探索合作社聯社登記管理辦法。抓緊研究修訂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4.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兼並、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創建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促進龍頭企業集群發展。推動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採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讓農戶更多分享加工銷售收益。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增加扶持農業產業化資金,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原料基地、節能減排、培育品牌。逐步擴大農產品加工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適當擴大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試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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