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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慶鈺:非政府組織對公共管理的價值
2013年01月28日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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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我國非政府組織也在整合社會人力資源為政府排憂解難方面做出了重要貢獻。如自從恢復社團管理登記制度后,各類正式登記的民間組織不僅沒有給社會穩定造成麻煩,而且每年還能夠吸納大約40億元人民幣資金用於政府無暇顧及的社會管理領域。迄今為止除去登記在冊的30多萬民間組織之外,還有為數眾多的未登記民間組織活躍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第一線。尤其值得肯定的是,許多國內非政府組織成為吸引和整合外來人力財力資源的重要平台。如通過中國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中國紅十字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等吸引的外來官方與非政府組織的資金,最近20年來總計達到20億美元的規模,基本與英國海外發展署、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艾滋病規劃署、聯合國開發計劃署、聯合國教科文、聯合國兒基會、聯合國人口基金會、糧食計劃署、世界衛生組織等機構在中國年度預算的總和相同。尤其在中國“神舟5號”發射成功,各國政府紛紛減縮貸款和資金援助的背景中,通過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合作平台吸引與整合國外官方和民間基金,彌補我國政府公共服務財力的不足,就成為一條重要渠道。除了國際和各國基金會的資金支持之外,多個國家的非政府組織還派出人員深入到中國欠發達和貧困省區開展援助。這些外來資源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是一個重要補充。

第三,非政府組織是化解社會矛盾的一種社會機制。在計劃經濟的傳統社會中,政府與社會對話的平台是“單位”。單位制度使黨政機關、工廠、商店、學校、科研機構、醫院、社會團體和宗教團體,以至於農村和城市基層組織等,成為同一行政體系的組成部分。改革開放以后,這個體制逐漸瓦解,民間開始產生大量多元利益主體。如行業協會、農民工群體、特殊消費者群體、弱勢群體,特殊職業群體基礎上形成的民間組織,都取代“單位”而成為某種利益表達和訴求的主體,成為在政府與社會之間進行對話、調解、協商、參與的雙向溝通與平衡機制。從社會穩定的角度看,在社會沖突出現時,最先覺察社會沖突的是扎根於社會之中的非政府組織。早覺察、發預警,就可以避免小問題演化成大矛盾,避免局部矛盾釀成全局性沖突。在面對政府與社會利益糾紛時,政府可以直接在非政府組織這個平台上通過對話達成和解,化解激烈沖突﹔在面對利益群體之間的矛盾時,政府可以利用這個平台居間斡旋調解﹔而在資源配置和政策制定中,代表各自利益的非政府組織可以成為本群體的代言人,表達利益願望,影響決策意向。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之間這個對話、調解、協商、參與的溝通平台,是緩和社會沖突、化解社會矛盾的減壓緩沖裝置。如在2005年7月上旬,30家証券保薦機構、161名通過第二次保薦人考試的准保薦代表人,共同簽署了《就支持股權分置改革而申請注冊保薦代表人事宜致証監會的一封信》,要求中國証監會修改“不合理的”保薦代表人注冊條件。這種全行業通過理性對話,就重大問題上書監管部門,對於化解矛盾激化的作用是積極的。

第四,非政府組織是政府職能轉變中的一個承接與合作者。多年來“全能政府”的弊端使人們認識到,政府的職能和功能是有限的,社會管理主體的多元化、政府和社會的分工合作與共同治理是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既然政府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不能提供所有的服務,就必須依靠社會的其他領域,貢獻各自的力量,使政府逐步從“越位”“錯位”的尷尬中解脫出來。顯然,各類非政府組織應當是責無旁貸的主要承接者之一。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也帶動政府管理方式的轉變,表現為政府由微觀干預轉向經濟調節﹔由行政控制轉向政策引導﹔由強調管理轉向強調服務。從而不僅在經濟領域而且在社會事務領域,都形成了“官退民進”的趨勢,而非政府組織則是政府部分社會管理職能轉移的承接者。比如在我國加入WTO后,原先由政府進行的招商引資活動、對企業生產經營的直接管理,現在可能被視為非市場化行政干預,不利於自由競爭﹔而國際上商會、行業協會甚至行業無國界組織,在維護成員利益,制定標准方面有重要作用。和這些機構組織打交道,由政府出面就很不得體。因此為了符合國際規則,就需要發展獨立於政府之外的商會、行業協會來接替以往政府的某些職能,這是世界貿易組織的要求,也是我國政府與國際慣例接軌、提升自己形象、維護國家利益的明智之舉。比如溫州的商會在海外維權方面就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五,非政府組織是增加社會凝聚力的黏結劑。非政府組織作為一種結社現象,它體現了人的社會性本質。發展非政府組織為滿足人們結社交往偏好提供了條件。人們通過非政府組織,得到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分擔困難和痛苦,分享成功和喜悅,實現單個人不能做到的事情和得到的感覺。在自願結合的組織中,人們得到關心、愛、尊重和承認,也能夠有機會關心別人、愛別人和幫助別人,認同集體,形成共識,感到溫暖,實現自己做人的權利。結社還創造條件使人們擺脫孤獨和恐懼,戰勝生活的重壓,超越隔閡、冷漠、麻木和貧乏,使生活變得富有意義和生機。

(責編:張湘憶、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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