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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屆中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精神系列解讀九
姜明安:近期有拋售房產現象,說明這些官員害怕了
人民網記者 李曉明
2013年01月24日10:43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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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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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月24日電 (記者 李曉明) 1月21至22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在京召開,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進一步強調從權力源頭上遏制腐敗,加強反腐敗制度建設。針對近期廣州、上海等城市一些官員拋售房產現象,本網記者專訪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請他就推行財產公示制度的時機選擇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實行多年而效果不佳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申報不公開”

記者:您長期關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您認為制度推出時機是否已經成熟,財產公示制度應遵循怎樣的路徑?

姜明安: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已實行多年,之所以效果不佳,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沒有嚴格的審核制度保障。有申報沒有審核,申報的意義就會大打折扣。有申報無審核,我們即不可能知道申報者申報的財產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而不區分申報者申報的財產的合法與不合法,申報就隻能是徒勞無益地走形式。此外,有申報無審核,還會不可避免地慫恿一些官員少報、瞞報財產,從而使反腐部門的反腐決策可能建立在虛假數據的基礎之上。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實行多年而效果不佳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申報不公開。申報不公開,申報的功能和作用就會大大縮水。首先,沒有公開就沒有威脅力。即使申報者申報的財產來源不合法,申報不公開,公眾不知道,腐敗分子會無所謂﹔其次,沒有公開就沒有公眾監督,申報者即使少報、瞞報,組織上也難於發現。不要說現在組織上很少審核,即使審核,沒有廣大公眾的參與,申報者少報瞞報的問題也難於發現。因為隻有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申報一旦公開,申報者的非法財產和少報瞞報的問題就都隨時可能被群眾舉報。此外,沒有公開,難於使廣大人民群眾建立起對政府和公權力行使者的信任。在整個公務員隊伍中,廉潔和基本廉潔的官員畢竟是大多數。但是你不公開官員的財產,人民群眾就可能因個別官員的腐敗對整個公務員隊伍的廉潔發生懷疑。你公開了,少數腐敗分子暴露和被清除,政府的公信力不僅不會降低,反而會不斷提高。

至於現在申報公開推出的時機是否已經成熟,應該說不僅已經成熟,而且稍有點晚。托克維爾在《舊制度與大革命》中總結法國大革命的經驗,認為改革不能拖到問題成堆,政府已經變成一個“壞政府”的時候再進行,那個時候再進行改革是“最危險”的。現在我們的腐敗現象應該說已經比較嚴重了,但我們的政府在整體上還是好的,因此,現在推進官員財產申報公開等改革措施雖然有點晚,但還不太晚,危險性還不太大。再拖下去改革危險性就大了,就可能引發社會動蕩。

當然,如何推進官員財產申報公開,是先試點,再全面推開,還是直接在全國推開﹔是先部分官員公開,再全體官員公開,還是一步到位,全體官員同時公開﹔如果先公開部分官員財產,是先公開新晉升官員的,還是先公開高級官員的,或者是先公開某種特定職業(如紀檢、監察、司法、審計等職業)官員的。另外,對於財產公布的范圍,是包括所有動產、不動產,還是限於超過一定價值的財產(如房屋、汽車、股票、債券等)而不包括小件物品(如自行車、桌椅、衣物等)﹔是包括本人、配偶和所有子女的財產,還是僅限於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財產,等等,這些都需要先認真研究、討論,確定可操作性方案,乃至制定出法律,然后再推行,而不能因為事情急迫而無任何整體設計即全面推開。

“最近報道的拋售房產現象,說明這些官員有點害怕了”

記者:最近針對住建部將逐步擴大個人住房信息聯網的覆蓋范圍,廣州上海等地部分官員開始拋售房產,對此您認為應如何應對?

姜明安:最近針對住建部將逐步擴大個人住房信息聯網的覆蓋范圍,廣州上海等地部分官員開始拋售房產,說明這些官員有點害怕了。他們怕什麼呢?怕“露富”,怕暴露。當然,這些官員拋售的房產不一定都是非法的,但其中肯定有非法的。有非法房產,特別是有多處非法房產的人急於拋售,說明財產公開制度對於腐敗官員確實有很大的震懾力。

對於這種現象,我們即使不從反腐敗的角度去考察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這方面的意義,就是從促進社會公平的角度看,這種房產公示制度對於緩解現在許多城市“很多人無房住,很多房子卻無人住”的不公平現象也是有價值的,另外對於降低城市房價也可能有是一定作用的。即使是從這兩個附帶的意義上講,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公開制度也是值得我們抓緊去做的一件事。

官員財產申報公開雖然不是反腐敗和防止公權力異化的唯一有效的措施,但無疑是反腐敗和防止公權力異化的一項最重要的措施,我們沒有理由對這一措施棄而不用或久拖不用。

(責編:萬鵬、趙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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