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人: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 翟振武 人民網記者 李曉宏
2013年01月14日08:1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二 問 “取消獨生子女政策”屬實嗎
記者:十八大報告中提出“逐步完善政策”,有人理解為“這是要取消獨生子女政策的信號”,該解讀是否准確?
翟振武:這是對計劃生育政策歷史和現狀不大了解的表現。中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大體上可以分為四類:在多數城市地區實行一孩政策﹔在多數農村地區實行一孩半政策(第一胎是女孩的家庭可以生二胎)﹔在多數少數民族地區實施二孩政策﹔在部分牧區、山區實施三孩及以上政策。
中國在1980年至1984年確實實行過一段時期的獨生子女政策,但在1984年已經調整為現在的政策框架。現行的政策根本就不是獨生子女政策,而是包含了一孩、一孩半、二孩、三孩多樣政策的一個政策體系,當然也就不存在所謂“取消獨生子女政策”一說。
人口政策是社會政策的一種,從它形成的時候開始,一直就處在與時俱進的不斷調整和完善中。如取消對生育一胎的准生審批,允許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生育二胎,部分省取消一二胎之間生育間隔時間的限制,允許再婚夫婦生育二胎或三胎等等,都是過去十幾年中調整和完善的結果。
十八大報告中再次強調逐步完善政策,是指統籌考慮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等相關因素,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人口發展狀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籌規劃、循序漸進,逐步完善政策,同時推動完善婚姻家庭、優生優育、性別平等、人口遷移分布、人力資源開發、社會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實現人口中長期發展戰略目標,努力構建人口均衡型社會。其含義非常豐富,不可簡單理解為“取消獨生子女政策”的信號。
記者:“完善政策”的具體內涵是什麼?
翟振武:“完善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是要在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著眼經濟社會長遠發展,統籌考慮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要素之間的關系,堅持和完善生育政策。
二是進一步完善人口計生利益導向政策體系,建立獎勵扶助標准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提高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少生快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以及國家法定獎勵政策的標准,推出更多的人口計生民生項目,促進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的有機銜接,保障和改善計劃生育家庭民生,使他們更多地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是建立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以及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等服務,不斷提高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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