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駐足歲末 , 撫今追昔 。
過去的2012年,我們見証著大國的崛起,改革的深化,民生的改善。
從房產稅改革到網絡反腐,
從捍衛高考公平到熱議延遲退休,
從醫改深入推進到養老金雙軌制統一,
從關注收入分配差距到直擊控煙背后的利益角逐,
從結構性用工難的緩解之道到對農民工征稅的質疑。
我們關注民生,更關注民生背后一個個鮮活的人,
從職工群眾到普通民眾,
從殘障群體到老齡社會,
我們強調民生保障,更注重民意表達。
這一年,黨的十八大隆重召開,確定了改革新方向,描繪了民生新藍圖。
空談誤國,實干興邦。
政治清明,美麗中國。
心系民生,推動改革。
2013年,讓我們帶著新的信心和期盼,向著美麗中國進發。
養老金雙軌制
難點
我國養老金制度“雙軌制”延續多年,公務員退休金按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以一定比例計發,無需交納社保﹔而企業員工和社會個體勞動者主要靠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結合模式,一般退休人員僅能拿到原工資45%左右,且有下降趨勢。“空賬”問題、養老基金保值問題凸顯。“雙軌制”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歷史產物,隨著改革深入,制度設計的先天缺陷已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和社會公平正義。
對策
經濟學家孫飛:應由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三方共同研究制定相關規則,進行徹底的、一步到位的三方共改設計,建立適應中國及國際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且既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統一,又體現公務員職業特點的政府機關養老保障制度,保障公務員退休待遇,同時統籌研究事業單位養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統一的信托人制度,實施優秀的養老金信息服務系統,方便轉移接續。
中山大學政管學院博士彭宅文:並軌本身不是目標,關鍵要改革當前沿用的模糊制度設計,建立規范的公職人員養老保險制度,並降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待遇目標,使公職人員養老金待遇水平合理化,並可以採取“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中人可自主選擇”的原則降低改革阻力。
進展
今年6月,國務院通過《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規定十二五期間要“在試點的基礎上,積極穩妥地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12月17日,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雙軌制所導致的待遇差距過大問題,已經到了必須要高度重視和採取必要措施解決的時候了,不能再拖下去了。”
12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向媒體強調,隨著社保標准的提高和改革的不斷推進,雙軌制終將合並統一。
期盼
徹底取消養老金雙軌制,並將制度盡快落實,保障各階層群體的養老公平,同時各地應根據實際情況構建完善的養老保障制度和體系。
延遲退休
難點
“十二五”末,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延長,老齡化程度加劇,勞動力供給不足情況將日益嚴重。除了子女贍養負擔加重和養老金的憂慮,隨著中國人口紅利能否延續話題的引申,已達退休年齡群體的勞動力價值能否延展成關注熱點。延遲退休利弊共存,一方面能更充分地利用人力資源,另一方面又有加重就業壓力、企業負擔、影響中老年人安享晚年的負面效應,如何循序漸進妥善處理這一問題,發揮其正面效應,成為關鍵。
對策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延遲退休的“小步慢走”需要把握三方面原則,一要分步實施,不能一步到位﹔二要考慮公眾心理承受能力。三要從大家認可度較高、社會阻力較小的行業和職業開始試點。對此,建議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深入調查,明確改革路線圖。
經濟學家孫飛:延遲退休應首先取消行政級別或相應待遇,以技能及崗位聘用,退職退位不退工。對於高知高智高技能“三高”人群,可先行採取延遲退休政策,以便發揮余熱。對掌握公權力的公務員等人群不宜延遲退休,可通過技能設定崗位繼續聘用,確保社會公平正義﹔對普通勞動者可採取更靈活的政策,設定基本退休政策與門檻,同時遵循勞動者自願選擇原則。
進展
2012年6月,人社部相關負責人首次明確提出推遲退休年齡已成“趨勢”,建議到2045年不論男女,退休年齡均為65歲,引發各界熱議。
2012年7月26日,人社部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再次回應各界對延遲退休的爭議,提出了“小步慢走”思路,並且擬針對不同群體訴求採取“差別化”策略對待。
期盼
盡快出台統一細則,將延遲退休與養老金制度等改革有效結合起來,緩解人口老齡化帶來的負面連鎖反應。
高考公平
難點
2012年被譽為史上最嚴高考。今年高考全面適用新修訂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與此同時,關乎高考能否確保真正公平的質疑正在引發更廣泛的思考。圍繞高考,戶籍壁壘、教育資源不均衡、高考招錄中的弊病及地方保護主義等多層面機制和現實問題交織在一起,呈現出諸多利益的角力與博弈,包括異地高考在內的多項改革能否盡快穩妥有效推進成業內外關注焦點。
對策
中國憲法協會副會長張千帆:最核心的是滿足子女就地高考需要,同時兼顧因隨遷子女人數較多而對本地考生帶來的影響和沖擊,在現行體制下盡可能去化解地區利益沖突。具體落實上,應從兩方面入手,隨遷子女和家長應積極維護自己權利,政府也要按法律和相關規定要求來落實。
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專業委員會副會長周光禮:必須把高考改革政策放在社會建設框架內考慮,以得到其他制度的支撐﹔必須讓所有利益相關者的關切、焦慮、意見得到公平展示,在協商和博弈中修正各自立場和意見,使改革符合“帕累托最優原則”。
上海交通大學教授熊丙奇:根本上說,應建立對考生的多元評價體系,一方面需要教育制度改革的推進﹔一方面則需要推進招考分離。把高考的功能從選拔轉為評價,打破集中錄取,一考定終身。
進展
十八大報告中,“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表述上,“義務”二字消失。此前8月底,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四部委《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年底前,31個省(市、自治區)要因地制宜出台各地的異地高考具體政策。截至12月24日晚,已有黑龍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北、重慶6個省市出台具體方案。
期盼
高考不是一個人的戰斗,而是一個家庭甚至一個家族的戰斗。能否保証底線公平是其核心命題。這也是全社會的共同期盼。
房產稅改革
難點
業界認為,房產稅改革對於控制虛高房價、調節收入分配、改變土地財政模式等諸多方面有重要意義,上海、重慶試點房產稅,對樓市的“約束效果”初步顯現,但兩地稅收總額和打壓房價方面效果並沒有預期明顯,能否合理設計以有效調控樓市,突破既得利益阻撓並逐步推廣至全國,考驗頂層設計智慧與決策魄力。
對策
經濟學家孫飛:應加快房產稅相關立法工作,並健全相關配套制度的保障,具體還應進一步明晰產權關系,理順土地出讓金與房產稅的關系,有效確定房產的評估值,認定評估技術與評估機構,明確征稅范圍,設計稅收優惠制度,合理計稅依據。稅率設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重慶社會科學院財政金融研究所所長鄧濤:建議未來重慶等地在房產稅政策上應加強宣傳力度,並且短期內不宜進行調整,經過兩到三年穩定期后,再依據社會經濟情況適當擴大征稅對象和征收范圍,或提高房產稅比例,相應提高稅率,以便維持房地產市場有序健康發展。
進展
李克強同志在2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4期《求是》雜志提出:逐步擴大房產稅改革試點。與此同時,住建部於今年首次提出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
2012年2月,北京市地稅局在系統內下發《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2012年北京市地方稅收工作要點的通知》,將“房地產稅制改革”與落實“契稅、耕地佔用稅和環境保護稅立法”、“城建稅和印花稅聯動改革”並列要求,提出准備開展前期調研,做好數據測算、研提政策建議。
2012年3月,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中指出,“適時擴大房產稅試點范圍。”
2012年11月,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表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積極研究擴大房產稅試點,試點范圍是否會擴大正在研究,適當的時候可以出台。
期盼
繼續開展上海、重慶的房產稅試點工作,逐步在廣深等地擴大試點范圍,穩妥有效推進房產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