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田
2012年11月29日08:22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三、黨的建設總體要求和基本規范的與時俱進
黨的建設總體要求和對黨員、黨的干部、黨的各級組織、黨內重大事務的基本規范是黨章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十八大黨章修正案同十二大以來歷次黨章修正案一道,實現了黨的建設總體要求和基本規范的與時俱進。
一是在黨的建設總體要求上。黨的十二大黨章站在歷史發展新起點上,通過對新中國成立后黨的建設經驗與教訓的全面總結,系統提出了努力把黨建設成為領導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堅強核心的黨的建設綱領,對黨的性質和黨的指導思想,對現階段黨的總任務,對黨在國家生活中如何正確發揮領導作用都重新作出了規定,並對黨的建設提出了三項基本要求,即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民主集中制。黨的十四大黨章對黨的建設的基本要求進行了完善,提出了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民主集中制四項基本要求。黨的十五大強調要把黨建設成為用鄧小平理論武裝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能夠經受住各種風險、始終走在時代前列、領導全國人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馬克思主義政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明確了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總體目標。總結改革開放以來黨的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黨的十七大黨章明確把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納入黨的建設總體要求。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則明確指出,黨的建設要以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黨的十八大黨章修正案充實了黨的建設總體要求,進一步明確必須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使黨的建設總體要求更加全面、更為科學。
與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相適應,黨的建設總體布局也不斷擴展。黨的十三大強調指出,新時期黨的一切工作,都必須保証黨的基本路線的貫徹執行。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都應當體現這個指導思想。這實際上確立了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三位一體的黨的建設總體布局。黨的十六大提出,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一定要把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有機結合起來,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這就把黨的建設總體布局拓展為包括制度建設在內的四位一體。黨的十七大在黨的建設總體布局中增加了反腐倡廉建設這個范疇。總結30多年的實踐探索成果,黨的十八大黨章修正案把黨的建設總體布局確定為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五位一體。這表明我們黨對黨的建設內涵與它們之間的相互關系的認識更加深化。
二是在對黨員和黨的干部要求上。根據黨的任務的不斷變化和黨員、黨的干部在不同時期存在的帶共性的問題,黨的十二大以來歷次黨章修正案都對黨員、黨的干部提出了針對性很強的要求。鑒於當時的歷史狀況和黨的十一大黨章的嚴重缺陷,黨的十二大黨章對黨員和黨的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要求比過去歷次黨章的規定都更加嚴格。規定了黨員的八項義務,也明確了黨員的八項權利。與過去歷次黨章相比,黨的十二大黨章還新增了“黨的干部”一章,對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知識和專業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黨的干部除必須模范履行黨員的各項義務之外,還必須具備六個基本條件。黨的十四大至十七大黨章結合新的實際,都對黨的干部基本條件進行了修改補充。為了增強黨的階級基礎和擴大黨的群眾基礎,提高黨在全社會的凝聚力和影響力,黨的十六大黨章對入黨條件進行了修改完善。黨的十八大黨章修正案為了促進全黨特別是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增強堅持原則的自覺性,加強道德修養,更好地發揮表率作用,對黨的各級領導干部提出了堅持原則,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等要求。同時對黨選拔干部的原則進行了補充,表述為黨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拔干部,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黨重視監督干部。這就使黨章對黨員、黨的干部和干部工作的要求更為嚴格。
三是在黨的制度建設上。黨章是黨的重要制度的集合,黨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以及黨的自身建設比較重大的制度規范都會在黨章中得到充分體現。鑒於歷史的經驗和教訓,特別是鑒於“文化大革命”中民主集中制遭到嚴重破壞而給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帶來的危害,黨的十二大黨章強調從中央到地方到基層的各級黨組織都必須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的原則,更加具體、更加深刻地規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條基本原則。對黨內決策制度、中央和地方組織的體制、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也作了重新修改。黨的十三大黨章更加突出制度建設,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辦法、完善黨內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的程序,擴大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調整了中央領導機構設置和組成成員產生辦法,完善了企業和不同領導體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的職能。黨的十六大黨章進一步強調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對黨委內部議事和決策的基本制度作了新的補充,規定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這樣規定,有利於進一步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黨的十七大黨章根據黨的建設新變化,在黨的組織制度方面,充實了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黨的各級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黨的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實行巡視制度的內容。為了進一步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充分發揮黨的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的作用,在黨的中央組織和地方組織的工作制度方面,補充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常務委員會定期向委員會全體會議報告工作、接受監督的內容。經過30年的發展,黨章關於黨的組織制度、領導制度的規定日益完善、科學。
中國共產黨是積極進取、開拓創新的馬克思主義政黨。改革開放以來黨章與時俱進的發展歷程表明,我們黨堅持馬克思主義科學創造精神和實事求是態度,表現在黨章修改上既不墨守成規,又以科學嚴謹的態度,保証黨章內容的相對穩定。黨章的與時俱進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黨的風雲激蕩的偉大歷程,也以法規特有的濃縮和凝練的形式,體現了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偉大歷程。黨的狀況體現黨章的狀況,黨在理論、政治、組織上成熟到什麼程度,黨章就會成熟到什麼程度。認真總結黨的十二大以來歷次黨章發展變化情況,深度分析影響黨章變化的諸多因素,由此得到黨章與時俱進的幾點啟示:一是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二是必須以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嚴肅性,保持內容相對穩定性和連續性為前提,做到黨章內容穩定性與創新性的統一﹔三是必須以全黨意志為牢固基礎,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集中全黨智慧,廣泛研究和正確採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意見和建議﹔四是必須適時吸收黨的實踐發展和理論創新的最新成果,充分體現一個時期黨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充分體現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經過實踐檢驗比較成熟的經驗,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五是既尊重實踐尊重創造,又注重在實踐中檢驗真理,適時修改那些必須改的、在黨內已經形成共識的內容,努力使修改的內容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上一頁 |
相關專題 |
· 十八大報告解讀專題 · 學習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