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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对官办慈善组织的互构式影响及其边界【2】

刘秀秀

2017年08月17日10:05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原标题:刘秀秀:互联网对官办慈善组织的互构式影响及其边界

三、互联网逻辑与官办慈善组织之间的互构机制及其边界

从上述互联网与官办慈善组织之间的互构中能够看出,在互联网这一端,其实掺杂了互联网技术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前者是指互联网作为一项技术本身所具有的属性,比如开放性、便捷性等;后者是指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下,互联网所传达出的聚集、平等、倒逼等颇具社会意涵的属性,是当下的社会现实经由互联网发生的折射,这一点在转型期显得尤为重要。这两者共同构成笔者所说的“互联网逻辑”,正是它与官办慈善组织的结构、制度、文化等发生了种种碰撞,产生了相应的效果。

第一,社会化逻辑与垂直管理制度。自互联网在中国盛行以来,一直彰显出非常明显的社会化逻辑,即互联网平台是普通公众发声的重要渠道,这与上下链接机制问题密切相关。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单位制曾是一项重要的上下链接机制;而随着单位制日益式微,社会结构处于链接机制不充分的状态。在这样的情势下,网民们在线上表达需求,争取底层利益,进而影响上层决策,将上下有效链接起来,上演了一幕幕自下而上的丰富剧目,这是近年来人们熟知的网络图景。陈云松运用CGSS2006的数据,通过实证分析,也验证了这一论断。并且,他提出了“抑制性双向因果”的解释,即“互联网的使用确实能扩大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但“同时也是消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因为这些“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已经在倒逼政府转型,并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公共管理和决策机制的优化”。[14]

相形之下,官办慈善组织由于其政府背景,一般都建立了垂直管理制度,即按照行政化的原则自上而下地进行组织运作,这种制度的核心在于“向上负责制”,周雪光认为“一个‘向上负责’的组织结构,其核心任务是高效率地完成自上而下的任务,为此构建的组织形式和过程则有悖于自下而上传达民意的职能”,因此,“向上负责制为自上而下的权力实施提供了有力工具,但随之而来的自下而上的信息传达不畅则难以避免”。[15]

从上述两方面可以看出,互联网的社会化逻辑与官办慈善组织的垂直管理制度是两个方向相反的制度形式,前者强调自下而上的“倒逼”,而后者一贯遵循自上而下的命令传达。两者相遇所产生的互构结果也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倒逼”机制发挥了一定作用,互联网的社会化逻辑不仅改变了慈善格局中的官民组织比重,还促进了官办慈善组织改革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专业化进程、重塑公信力,并加速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另一方面,向上负责制的官办慈善组织不可能完全吸纳互联网的社会化逻辑,如红会的例子所表明的,它的“工作重心在上层而不在基层,越往上资源越多,越往下资源越匮乏”,[16]并且,来自国家方面的合法赋权也导致红会不可能脱离官办性质,自上而下的路径不变更,自下而上的路径就难免不畅,如此,在“去行政化”等方面必然进程缓慢。换句话说,在社会化逻辑向上推力所不及的地方就是互联网与官办组织的互构边界。

第二,开放性逻辑与专业性趋向。关于互联网技术的开放性逻辑,凯利对此有较好的论述,他指出,“网络的群集四周都是边缘,因此无论你由哪个方向接近都是开放性的”,网络是“具有结构的组织里最不具有结构性的组织”,[17]也就是说,网络空间中没有节点、没有边界,所到之处,一切互联。这种特质给予慈善领域的馈赠主要表现在能够增强信息的公开与流通,比如信息公开、流程可见、账单查询等方面。

互联网出现之前,官办慈善组织的主要宣传渠道是纸质媒体、电视和广播,单向性较强而时效性不强。进入互联网时代,在倒逼机制的要求下,官办慈善组织亟须利用互联网的开放便利提升慈善的专业性;并且,官办慈善组织长期依赖行政动员和独有的公募资格,在慈善格局变革的情况下也亟须内部的专业化改革,甚至可以说,慈善组织的专业能力决定其生死存亡,互联网作为提升专业能力的有效手段,在信息时代是不可回避的。

因此,互联网的开放性逻辑与官办慈善组织的专业性趋向是相得益彰的。事实上,官办慈善组织也已经在利用互联网增强其公开透明的程度,只是与某些草根组织的做法和部分网民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这种差距有的是需要慈善组织改进的,而有的是需要部分网民增强对现代慈善认知的。一方面,与某些草根组织的轻巧灵便相比,官办慈善组织庞大臃肿,难以做到事事实时网络直播,并且,由于行政审批等方面的限制,也难以做到事无巨细地无死角公开;另一方面,某些网民所期待的“公开透明”并不完全合理,不符合现代慈善的专业性趋向,比如2014年“天使妈妈”事件中,各种“裸透”并没有平息质疑者的怨气,反而陷入了越透明越受质疑的怪圈,所以,粗放的公开模式也不可取。通过各种形式的试错摸索发现,慈善领域的公开透明应该考虑捐赠人的隐私权、商业机密的上限、制度建设的要求,等等。也就是说,这其实是一个限度的问题,需要官办慈善组织和网络态度两方面的努力,来不断瞄定其边界,直到找到那条双方接受的界线。

第三,注意力逻辑与科层文化。王水雄基于迈克尔·戈徳海伯的观点,认为“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丰富甚至泛滥的社会,互联网的出现加快了这一进程,信息非但不是稀缺资源,相反是过剩的。而相对于过剩的信息,只有一种资源是稀缺的,那就是人们的注意力”,他接着强调:“个人、组织、区域或者领域会聚的注意力越多,其可能发挥的影响也就越大。”[18]我们能够发现,网络热门话题总是在漂移的,所谓“热点”的生命周期一般都不会太长。但是,自2011年慈善领域吸引了人们的大量注意力以来,几乎没有完全消散过,尤其是对于官办慈善组织的关注更是持久。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官办组织背后所代表的是公权力,人们将对转型期社会矛盾的不满投射到这一领域,造成了一轮又一轮的注意力聚集。

官办慈善组织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科层文化。按照韦伯对于官僚体系的设定,等级制、“文件”管理、中立的不带感情的雇员、标准运作程序、反馈和调整的循环周期长等方面都是其基本特点。[19]官办慈善组织的内部人员按照公务员编制或者事业编制,已经养成了行政化的科层作风,与韦伯所说的组织文化特点颇为相符。

这两个方面相互碰撞,亦能产生两个方向上的效应。一是在注意力逻辑的作用下,官办慈善组织屡屡表明改革决心,从改革涉及的内容来看,不可谓不积极;而另一方面,组织文化的变迁不可能一蹴而就,并且人员编制方式不变,科层文化也难以转型,如杨团所批评的,红会人员“观念陈旧,官僚习气严重,工作热情不高,原本就存在的脱离基层、脱离社会、内部封闭的消极倾向,在2011年网络事件后更趋于严重”。[20]这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便是公信力重建之路困难重重,如此,未来改革的实际深度便成为注意力逻辑与科层文化互构的弹性边界。

事实上,互联网逻辑与官办慈善组织的互构机制还不止于上述三对(见下图),随着互联网逻辑的流变和官办慈善组织的改革还会发生更多形式和程度的互构,这导致其边界也会发生相应变化,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瞄定。

互联网逻辑与官办慈善组织之间的互构机制(略)

四、互构机制下官办慈善组织的发展路径

在认清上述互构机制后,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互联网倒逼机制下官办慈善组织的变与不变,并能更清楚地明白最具可能性、操作性的发展路径在哪里,下面就从几个方面探索之。

首先是官办性质的存续判断。综合学界与实务界的看法,官办慈善组织在近期内会持续存在,长远看会进入官办色彩逐渐弱化甚至退出的阶段。近期内,如林卡和吴昊认为:“对慈善组织来说,我们可以预计在未来的几十年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官办慈善组织仍将发挥主要作用。”[21]在网络慈善中声名大噪的邓飞也认为:“未来,必将是官民的协同治理,民间公益促进官办慈善进步,官办慈善多年积淀也可帮助民间公益,多方并存,合力推动中国进步。”[22]长远看,郑功成认为:“慈善事业只能由民间团体或非政府组织来承担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这是慈善事业之所以成为一项有益的公益事业而非单个的施舍行为的组织基础,也是它作为一项社会性救助事业而不被纳入法定社会保障或官办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原因所在。”[23]政府在未来慈善事业中的角色应当是政策引导、“慈善公益制度的设置、完善和监督”,[24]而不再唱主角。

其次,官办慈善组织能够在不涉及官办性质的领域中进行改革,积极利用互联网的有利因素,扩大社会基础、增强专业性、深化人事改革。其中蕴含着本文想要揭示的核心观点,即只有技术与组织相互作用并相互协助的时候,才能达成最好的效用,实现“技术革命”。由于官办性质的存续,上文所提到的边界都将客观存在,那么,在一定范围内争取与互联网的最优互构是个基本目标。第一,针对互联网的社会化逻辑,官办慈善组织需要扩大社会基础,在向上负责制的同时努力向下伸展,比如建立社会监督委员会等,加强与普通大众的交流与联系。第二,针对互联网的开放性逻辑,官办慈善组织需要切实引入互联网应用,并开发相应平台,而不是把它当作广播和电视台的补充,真正将技术优势与慈善需求结合起来。第三,针对互联网的注意力逻辑,需要官办慈善组织在公信力重建的道路上保持头脑清醒,并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适应网络逻辑与慈善改革的组织文化。

最后,在慈善发展的远景目标中,除了一些特殊赋权的组织外,大多数慈善组织随着官办色彩的弱化和退出,互构边界将会逐渐弹性化,制度和法规的完善与监督将会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如此,互联网与慈善领域的多年纠葛也将终结,走向相互配合、相得益彰的新未来。

值得强调的是,本文对于官办慈善组织与互联网互构式关系的分析更多侧重互联网的社会属性,在组织—技术的学术链条上挖掘了技术的时代特质,而这种特质会随着社会领域的不同、社会现实的变迁而发生演变。比如,民间慈善组织与互联网逻辑的互构方式能够摆脱行政体制的影响,在组织水平化的基础上发生别样形式的互构。或者,随着官办慈善组织的改革推进,本文所呈现的颇具冲突性的互构方式也会发生流转,探索共生式、协作式的互构模式将是意义重大的新课题。(刘秀秀 北京行政学院助理研究员,《新视野》杂志编辑)

  [参考文献]

[1][5]参见邱泽奇.技术与组织的互构——以信息技术在制造企业的应用为例[J].社会学研究,2005(2).

[2]谭海波,孟庆国,张楠.信息技术应用中的政府运作机制研究——以J市政府网上行政服务系统建设为例[J].社会学研究,2015(6).

[3][17]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王志弘,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47-166.

[4]王水雄.网络化条件下的组织形式与规模——元意识形态的地位问题[J].社会发展研究,2015(1).

[6]黄晓春.技术治理的运作机制研究——以上海市L街道一门式电子政务中心为案例[J].社会,2010(4).

[7]孙立平等.动员与参与——第三部门募捐机制个案研究[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

[8]毕向阳,晋军,马明洁,何江穗.单位动员的效力与限度——对我国城市居民“希望工程”捐款行为的社会学分析[J].社会学研究,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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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秀秀.官办抑或民办:中国慈善事业在网络化时代的变局[J].思想战线,2014(6).

[11]傅阳.中国红十字会2013年起全面启动综合改革[EB/OL].http://www.chinanews. com/gn/2012/09-20/4199818.shtml.

[12]王振耀主编.现代慈善与社会服务——2012年度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88.

[14]陈云松.互联网使用是否扩大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基于CGSS2006的工具变量分析[J].社会,2013(5).

[15]周雪光.国家治理与中国官僚体制:一个韦伯理论视角[J].开放时代,2013(3).

[18]王水雄.博弈-结构功能主义——对和谐社会基本功能机制的探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91-192.

[19]转引自简·E.芳汀.构建虚拟政府:信息技术与制度创新[M].邵国松,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53.

[21]林卡,吴昊.官办慈善与民间慈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4).

[22]邓飞.免费午餐:柔软改变中国[M].北京:华文出版社,2014.

[23]郑功成.现代慈善事业及其在中国的发展[J].学海,2005(2).

[24]刘威.慈善资源动员与权力边界意识:国家的视角[J].东南学术,2010(4).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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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淼、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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