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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当代诠释

何 莉

2017年04月12日08:28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的当代诠释

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以辩证唯物史观为基础,以科学的态度论证人民在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作用,揭示人民群众是改造社会、创造历史的主体力量,其先进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得到印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人民主体思想一直是党坚定不移坚持和发展的核心思想,并指导着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一系列胜利。

马克思的人民主体思想

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马克思首先肯定了人的力量,明确指出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劳动过程,就是改造社会、书写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人民群众自发或者被动的劳动创造,是产生历史、改变当下、走向未来的动力基础。同时,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也来自人民,马克思指出,在社会生产和劳动创造过程中,人民群众已不满足于机械式的重复劳动,开始运用智慧进行总结和反思,并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不断补充和完善,形成高级的知识体系和精神层次的劳动创造。在这个过程中,人民群众既是创造者,又是受益者,处于绝对的主体地位。

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首先,社会生活中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是由具体实践活动所创造的,人民群众是劳动者,在实践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马克思认为人民进行劳动创造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前进的主动力。其次,实践活动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民是检验的主体。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里,人民在社会进步中自觉的劳动创造和自发的阶级斗争行为,对社会资源分配、利益分配起着积极的调节作用。使社会体制在反复的斗争中不断进步,不断优化,指导实践活动的思想理论体系,从而使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地位得以改善,利益诉求得到重视,因此人民群众才是以实践验证真理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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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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