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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大校长徐飞: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下的高校创业教育【2】

2016年11月17日14:06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原标题: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下的高校创业教育——西南交大校长徐飞在“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理论与实践

  三、 重塑创业教育“目标-模式-评价”价值链

  近年来,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归纳而言,一是国内创业急速发展导致的创业教育需求的广泛存在与创业教育发展滞后的矛盾凸显;二是国内高校创业教育环境、创业教育质量仍然处于中下游水平,相较美国、芬兰、以色列、新加坡等国家还有很大差距;三是高校采用的传统知识教育模式、以赛促学模式、产学研结合模式、实体孵化模式、岗位创业模式等多种模式的组合方式,滞后于工业4.0时代对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求。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创业教育的现状,反思创业教育的误区,把握未来高等教育的趋势,审慎谋求创业教育的发展,重塑创业教育“目标-模式-评价”价值链,再造创业教育关键要素。

  (一)目标:由注重“创业就业技能”向锤炼“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能力”转变

  近年来,“创业还是就业”成为大学毕业生热门话题。据《2016中国创新创业报告》统计显示,自2010年以来,我国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表现出“一高两低”特点。“一高”,是指中国大学生毕业后选择自主创业的人数逐年提高,2015届大学生中约有20.4万人选择了创业。“两低”,则分别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率低,创业成功率低。

  我国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率年均1%左右,世界的平均创业率为10%左右,欧美为20%至30%左右。我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低,毕业半年后自主创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年后有超过半数的人退出创业大军。不仅是大学生,整个青年创业人群的创业失败率也很高。根据公益组织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的统计,目前我国青年首次创业的成功率不足10%。

  这些数字说明,创业是一项有较高“门槛”的事情,只有当资源和要素高度集聚后,才有可能实现商业化。对大学生来讲,在没经验、没人脉、更没有经济支撑,甚至心智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想要创业成功只能是小概率事件。

  当前,我国高校创业教育也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情况,一个极端是创业教育的“窄化”,表现为对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创办一家企业或谋取一份职业;另一个极端是创业教育“泛化”,表现为将创业教育等同为素质教育。当前,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广谱式”教育体系,是契合学生成长规律,破解创业教育两极化的有效途径。

  “广谱式”教育有两层含义,一是全覆盖,既满足于少数“种子选手”实际创业的个性化需求,又面向广大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二是分阶段,从个人成长规律来看,第一步是就业,第二步是立业,然后是成业,创业通常发生在就业甚至立业之后。创业教育应贯穿个人职业生涯全周期,既关注在校生的过程教育,也应在离校后持续开展终身化的创业教育,使创新创业成为一种信仰,成为血脉里内在生长的基因。

  (二)模式:由“同质化”向“差异化、特色化”转变

  创业教育模式“同质化”已成为当前高校的通病,少数高校虽然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但大多数高校仍然走在照搬经验的道路上。主要表现有三:创业教育活动化,创业课程零散化,创业教育模式刚化。

  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大学,如研究型大学、教学科研并重型大学、普通本科和高职大专类院校,因人才培养定位不同、学科类别不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不同,创业教育的需求、目标和方式也应不同。实证研究发现,在当前的创业教育推进过程中,不同层次的高校学生在创业教育效果方面呈现出较大的群体型差异。这种“实然”的差异其实正是对“应然”不同的客观反映。

  差异化、特色化是中国高校创业教育必然的发展方向,高校应当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和开发与之匹配的创业教育范式。中国高校应当根据各自的学校定位、教育对象、教育目标等特点,建设协同创新体系,实现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创新高校创业教育模式。

  高校也应当以自身的能力与资源的优势为依托,结合本土实际,积极推进以高校为主导的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培育。完善从创业学科、课程体系到师资体系的建设;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或技术转移办公室等中介组织;加强大学生创业辅导、孵化和催化支持;优化创业政策和创业基金,并在各要素间追求协同优势。

  (三)评价:由“创业率”向“创业型人格培养”转变

  创业行为因其特殊性,存在着时滞性和多动机性。学术界主流观点认为,创业教育能够高效提升学生创业率。例如:欧盟对于创业教育实施效果的研究表明,参加创业教育的学生要比没有参加创业教育的学生在未来的工作生涯中创业的可能性高3—6倍;考夫曼基金会的研究表明,接受创业教育毕业生中创业人数,要比没有接受的毕业生高11%。

  因此,第三方评价机构、教育部门、教育联盟试图使用在校学生自主创业率、毕业学生创业率等指标,考核和评价创业教育效果。然而,单纯以参与创业活动的学生人数作为创业教育的评价体系未免过于激进和功利。

  实际上,另一些研究表明,创业教育对于创业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Finnie等学者对加拿大高校毕业生近期自主创业情况进行纵向调查对比发现,女大学生在接受创业教育培训及毕业5年后愿意选择自主创业的比率只提升了2.4%,男生则更低,仅仅提升了2.1%,并且实际参与创业的比率更低,且高校毕业生是否选择自我创业,往往跟劳动力、市场结构和工作收入诱惑高度相关。

  因此,创业教育提升创业率这一观点存在争议,学生是否选择创业或者创业成功,与其是否接受创业教育并不存在正相关。那么,究竟应该用什么指标来评价创业教育效果呢?

  创业教育更多地体现在增强学生适应新型社会的能力,创业教育的作用更多地表现在对学生创业型人格的培育。西南交大提出从“三个维度、四个趋势、六个有利于”的角度,构建创业教育评价体系,并对创业教育进行效果评价。

  “三个维度”是指创新创业的意识、精神和能力;“四个趋势”是指培养的创新创业人才应该具有“更强的科学发展观,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更多的科技进步贡献”。

  “六个有利于”原则为:有利于培养与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创新创业人才,有利于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有利于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贯通,有利于大众教育和精英教育的融合,有利于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有利于大学生职场竞争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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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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