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飞
2016年11月07日16: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且发布了公报。全会公报指出,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这样,从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总结大会讲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再到本次全会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中央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路越来越清晰。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以2012年12月颁布《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起点的一系列规则制度出台作为基本特征,以中纪委派出的若干轮巡视组作为重要抓手,以重点查处一些大案要案,把打“大老虎”和“苍蝇”相结合作为主要标志,以经常性的通报警示为主要呈现,逐渐形成一个从严管党治党的新态势。从严治党最终要取得成效,从逻辑发展角度来说,其首先要在党内下功夫。为此,本次全会认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1]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很显然,新形势下中央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规定,有助于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党内生活庸俗化,从而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
二、实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目标必须通过建制度、立规矩这一根本途径
从制定中央八项规定,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从修订出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到本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近4年的时间里,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达到50几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在这些制度法规里面,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他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他还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2]2015年6月11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规治党,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本次全会则进一步强调了规矩意识,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3]在选拔任用干部方面,则要求“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4]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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