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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社会建设的成就、经验和展望【4】

李文

2016年09月29日15:44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四、经验与展望

新中国60余年的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经验和启迪。概括起来说,至少有如下几点:

(一)一定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新中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是近百年来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新中国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的,从那时起直到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将一直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同不发达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克服欠发达的主要矛盾,都需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发展生产力,加快构建物质文化基础。如果说新中国历史上的“大跃进”失败是经验不足的产物,那么“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所造成的损失就主要是错误地“以阶级斗争为纲”、偏离了经济建设的主攻方向所导致的。邓小平1988年9月5日接见外宾时指出:“我们根本否定‘文化大革命’,但应该说‘文化大革命’也有一‘功’,它提供了反面教训。……三中全会确定将工作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发展生产力、建设四个现代化为中心,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拥护。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有‘文化大革命’作比较,‘文化大革命’变成了我们的财富。” 邓小平是将不断发展生产力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看的。早在1978年9月16日他在听取工作汇报时就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如果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还谈什么优越性?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我们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些,使人民的文化生活、精神面貌好一些。” 1979年6月29日,他在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讲:“这次大会把阶级斗争问题讲清楚了。概括起来,就是既反对阶级斗争熄灭论,又反对阶级斗争扩大化,不再搞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了。……讲阶级斗争,归根到底是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批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就要看社会主义有什么优越性。共产主义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要物质极大丰富,满足整个社会需要而有余。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怎么比较?是比生产力的发展。” 基于上述认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就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邓小平讲:“基本路线要管100年,动摇不得” ;江泽民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 ;胡锦涛讲:“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只有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才能筑牢国家发展繁荣的强大物质基础,才能筑牢全国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物质基础,才能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物质基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社会生产力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这是我国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国际地位大幅度提升的根本原因。今后,我们必须继续牢牢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决不能有丝毫动摇” 。这样的认识不是凭空而来,而是历史经验的结晶。

(二)一定要以人为本。发展的目的不是GDP,而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所以,经济建设一定要以保障基本民生为中心,“勒紧裤带搞建设”只能是一时之需,绝不是长久之计,执政党须臾不可忽视广大群众的物质利益。过去中国搞了几十年的经济建设,人民群众依然没有过上富足的日子,就是因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妥善处理增加国家积累同改善人民生活的关系,没有将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对此,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可谓深感于怀。1977年12月26日他便质疑道:“怎样才能体现列宁讲的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什么叫优越性?不劳动、不读书叫优越性吗?人民生活水平不是改善而是后退叫优越性吗?如果这叫社会主义优越性,这样的社会主义我们也可以不要。” 1978年3月10日,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他又说:“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总是要表现出它的优越性嘛。它比资本主义好在哪里?每个人平均六百几十斤粮食,好多人饭都不够吃,二十八年只搞了二千三百万吨钢,能叫社会主义优越性吗?干社会主义,要有具体体现,生产要真正发展起来,相应的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逐步提高,这才能表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同年9月在东北三省视察期间,他进一步提醒道:“外国人议论中国人究竟能够忍耐多久,我们要注意这个话。我们要想一想,我们给人民究竟做了多少事情呢?” “我们太穷了,太落后了,老实说对不起人民。” 1985年4月15日,他在会见外宾时深刻指出:“社会主义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

同样道理,经济发展也绝不能以牺牲人民的长远利益为代价,发展要可持续,要能够惠及子孙后代;经济发展也绝不能以牺牲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代价,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包容性发展,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一定要坚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早在2003年,胡锦涛在总结抗击非典斗争的经验时就精辟地指出:“通过抗击非典斗争,我们比过去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城市发展和农村发展还不够协调;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滞后,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缺陷;突发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处理和管理危机能力不强;一些地方和部门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和能力,极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在紧急情况下工作不力、举措失当。我们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真正使这次防治非典斗争成为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契机。”改进工作最首要的一点就是要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他就此进一步指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我们讲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里的发展绝不只是指经济增长,而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发展。”因此,“在促进发展的进程中,我们不仅要关注经济指标,而且要关注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不仅要增加促进经济增长的投入,而且要增加促进社会发展的投入,增加保护资源和环境的投入。” 还要注意的是,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并不能必然地解决现存的社会矛盾问题,比如对中国的社会结构严重滞后经济结构的问题,就不能单纯依靠经济发展,而是更多地要靠加快社会建设来解决。

(四)一定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建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群众工作,为此必须正确认识并善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共产党对此就有清醒的认识,毛泽东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直到今天仍有现实意义。比如:“团结——批评——团结”是处理人民内部是非矛盾的重要方针;“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是处理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重要方针;“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指导我国艺术和科学发展的重要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处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关系的重要方针等。遗憾的是,新中国历史上几次政治斗争扩大化,都与没有坚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有关。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进入转型期以后,面临的社会矛盾更为复杂多样,执政者面临的考验更为严峻,因此中共十六大以来陆续提出构建和谐社会问题、加强和改进党的执政能力问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问题,等等。2014年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给我们以重要启示,那就是要注意将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当年,对于如何依法办事来处理社会内部矛盾,中共中央也进行过反思和探索。1962年5月23日,刘少奇对1958年以来的政法工作谈了几点意见:(1)这几年的政法工作,就问题方面来说,总的经验教训是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主要是误我为敌,打击面过宽。用敌对手段处理人民内部问题,甚至党内问题,这样处理的结果,不仅不会解决矛盾,相反会使矛盾更加激化,甚至造成分裂。有的党政负责人,随便批准捕人,根本不要公安局、检察院这一套。甚至有的公社、工厂、工地也随便捕人。这种破坏法制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2)法制不一定是指专政方面的,人民内部也要有法制,国家工作人员和群众也要受公共章程的约束。不要提政法机关绝对服从各级党委领导。它违法,就不能服从。如果地方党委的决定同法律、同中央的政策不一致,服从哪一个?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服从法律、服从中央的政策。(3)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三个机关,对敌人是专政机关,对人民来说,要成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关。为了缩小打击面,我们党有时把一些属于敌我矛盾的问题,当作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处理。这样做,有利于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这些经验和教训直到今天仍然具有鲜活的现实意义。

总结新中国60余年的社会发展历程,成就突出,问题也不少,但是除了一个时期的工作失误和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以外,存在的问题大多是发展不足、不平衡造成的,问题的解决过程便是不断发展的过程,不断进步的过程。当代的中国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由农业大国转向工业大国,由“世界工厂”转向制造业强国,由粗放的外延式扩张转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发展,以及城镇化、现代化、全球化、信息化,这一切的一切都在给这个巨大的经济体带来日新月异的急速的变化。因之,中国日日夜夜都在取得新的成就,也时时刻刻都在产生新的问题。这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是不平衡,一个是不平等,城乡的、区域的、不同领域的、不同阶层的,这些都是中国未来发展中必须面对的挑战和难题,也正是中国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顺利实现全方位转型的关键所在。我们已经看到,致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正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规划的重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调整、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国政府“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中的重要内容。中共十八大报告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作了更加全面地论述,明确指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并为社会建设设定了“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具体目标。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被明确导向政府、市场、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中国政府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一系列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创新之举相继出台,既释放社会活力,又造福亿万群众。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经济新常态”,经济建设减速增效和社会建设全面提速将成为新阶段的突出特征。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已经为中国未来几十年的发展设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奋斗目标,并为此做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四个全面”的战略安排,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指向明确,前景可期。

(作者李文,男,1963年生,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第四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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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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