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刚
2016年09月19日08:29 来源:学习时报
实现一个目标——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实现国家现代化,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是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在民主革命时期,党就多次提出要把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党的八大的召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使得实现国家现代化成为可能。毛泽东在八大开幕词中宣布:“把一个落后的农业的中国改变成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化的中国。”《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指出:“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这个任务是很艰巨的,我们必须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采取正确的政策,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利用一切有利的条件,来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个伟大任务,在随后的实践探索中,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制定了一个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强大国家的宏伟蓝图,并提出“两步走”的战略部署。这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提出“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直接参照和借鉴,并内在地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联系在一起,达到了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体现了历史、现实和未来的一脉相承。
提供一个保障——逐步地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
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开展,离不开法律作保障。关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以后的国家工作,八大强调了两个方面任务:一是强调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二是强调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建立健全的法制,使党和政府的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刘少奇指出:“现在,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因此,斗争的方法也就必须跟着改变,完备的法制就是完全必要的了。”董必武强调,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法办事”,“今后对于那些故意违反法律的人,不管他现在地位多高,过去功劳多大,必须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指出:由于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基本上完成,国家的主要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的法制,巩固社会主义建设的秩序。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地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地受到国家的保护。时至今日,这些论述读来其意犹新,仍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直接借鉴的思想理论来源。
抓住一个关键——加强党的建设
党的历史表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切任务能否胜利地完成,归根结底,决定于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即将拉开大幕之际,加强党的建设,也就自然成为党的八大的一个重要核心议题。从刘少奇的“党已经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党”到邓小平的“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执政的党”等表述,表明党的执政意识开始觉醒。而无论是毛泽东所作的开幕词、刘少奇所作的政治报告、邓小平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还是大会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以及许多中央领导同志的发言,都涉及如何发展党内民主和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问题。邓小平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强调了“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和反对个人崇拜的重要意义”;党的八大通过的新党章,科学界定民主集中制的合理内涵,把七大党章中“集中领导下的民主”,改为“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八大还对党代会和党代表常任制作出规定并进行探索。另外,毛泽东还向党中央提出分一、二线的设想,支持更年轻的同志主持一线工作,并大力推荐邓小平和陈云,为党的后续领导人作人才储备。八大的这些探索,将党的建设推向了一个新高度。
总之,60年前在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展开之际,党的八大高瞻远瞩,围绕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主题,就党应坚持的思想原则、应保持的精神状态、应解决的主要矛盾、要实现的目标任务、要提供的法律保障以及要办好这些事情的关键,进行了擘画。党的八大就此提出并奠定的有关思想原则、目标理念,历久弥新,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闪耀着不可磨灭的光辉。(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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