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07日16:30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野生动物资源药用受争议
盲目发展野生动物人工饲养与繁殖涉及的另一大争议,即对以药用目的饲养野生动物的质疑同样无法回避。
值得注意的是,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野生动物可以作为药品和其他各种用途加以利用,不是资源又是什么?这让新修《野生动物保护法》看上去充满矛盾。”莽萍表示。
对此,郭鹏认为,野生动物入药的必要性缺乏严格的科学论证,一些含动物成分的药物与相应的不含动物成分的替代性药品在临床药效上的对比数据严重缺乏。另外,对于这些含野生动物成分的药品,国内真正的需求量是多少也常常是个未知数。比如,据业内人士透露,在国际上饱受诟病的“活熊取胆”产业所生产的熊胆粉的最大购买者竟然是韩国人。
她进一步指出,目前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其中的动物成分,无论是从医学人道主义的角度还是从药品的安全性角度来看,它都是极其现实的障碍。从长远来看,发展中医药文化,让中医药走向世界,我们所要做的不是加强以虐待动物和破坏生态为代价的野生动物入药,而是积极寻找替代品和替代药物,发展人道中医药,发展以草药为核心的绿色中医药和无残忍对待动物的中医药。
唤醒、矫正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若不是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卷起一波口水纷争,公众忙着在“人是万物的尺度”逻辑下探讨伤人老虎的去留,亦或是将话题拉扯到圈养野生动物的伦理思考,野生动物可能很难成为舆论关注的对象。这既是遗憾,更是隐忧。
毋庸置疑,公众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亟待提升。于此,胡春梅认为,加强执法监督必不可少,减少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贸易和消费需求。另外,通过自然教育、多样化的户外活动方式,让公众尤其是儿童、青少年接触自然、了解自然、敬畏自然,如此才能更好地保护自然、保护野生动物。
莽萍认为,法律对于引导公众保护野生动物,规定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教育,培育尊重自然、尊重地球其他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的理念最为有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这些方面的规定尚有不足,对其修正急迫且必要。如果法律不能体现维护生态、保护野生动物、逐步缩小利用野生动物行业的鲜明立场,不对危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施以严格的惩罚措施,不加大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消费的限制和处罚,必将造成对野外动物种群的毁灭性冲击。
“更不可预计的是,那些直接暴虐对待野生动物人工种群的方式也必将引起社会分裂和导致伦理冲突,其暴力气息也将渗透社会,危害到我们每一个人。”莽萍强调。(记者 张菀航 姜巍)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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