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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是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 【2】

——专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

 

2016年08月24日09:03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原标题:税改是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专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

改革时既要讨论“应该怎样”,更要考虑“能够怎样”

中国发展观察:正如您所提到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也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税收竞争,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刘尚希:解决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需要对资本征重税,而应对资本全球流动,吸引资本又要征轻税。在这个焦点上就形成了冲突,那么如何去权衡?我认为,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资本在全球流动的情况,首先要考虑税基的全球化。因为资本没有国界,意味着税基也在全球化。例如,中国对外投资,按居民原则要交税,但税基已经跑到国外,如何征收是问题。又如,外国的资本流入中国,按照地域原则我国也要征税,而有些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把利润缩小,甚至变成亏损,从而逃税。这个问题已经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欧盟,就税基侵蚀、利润跨国转移正在努力进行国际协调,中国也在积极参与。世界各国在相互配合,相互提供涉税信息。而美国已经制定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即单方面要求世界各国就涉及美国资本、美国居民的税收信息都要向美国税务局提供,若不配合要采取惩罚措施。所以,国际社会也是丛林原则,有实力才有可能说了算。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税基的跨国转移越来越频繁,如何去维护本国的税收主权是一项新的挑战,更是一个难题。

中国发展观察:面对这样的难题,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显然是我们必须要做的,请问有哪些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呢?

刘尚希:成功的经验由很多因素组合而成,很难借鉴照搬。其实最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是国外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的教训,要研究发现其为何失败。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时,如何避免税改失败和遇到的阻力,是更应该关注的。所以,在改革的道路上,最应该学习教训,而不是所谓成功的经验,改革中的教训对于我们有更多参考价值。
我们现在在讨论改革面临的问题时,只是在讨论“应该怎么样”,而“能够怎么样”则考虑得太少,甚至根本就没有考虑。当然,在信息不对称、知识分工的条件下,没有全知全能的人,有可能是大家对具体情况和现实状况并不很了解。例如,征税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很多人不了解,包括不少专门研究税收的专家。一些研究总是在潜意识中假设,无论税制如何设计都是可以有效实施的,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所以,必须把税收的征管制度和税收的收入制度两者综合起来考虑。也就是说,在设计税制、完善税制,甚至对某一个税种进行改革的时候,都需要考虑能做到哪一步。如果做不到,设计出来也是白搭。所以不能只考虑“应该如何”,还要考虑实际上能够做到哪一步。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两者相匹配,设计出来的税收制度才可能是合适的。所谓最佳的税收制度,就是最符合本国国情的,与现实最吻合的税收制度。抽象地、空洞地与国外的税收制度相比较,是毫无意义的。

整体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夯实国家治理的基础

中国发展观察:确实如此,失败的教训比成功的经验更值得我们深入思考。那么,未来继续深化财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我们还需要做什么?

刘尚希: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要求,继续推进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以及调整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这三大改革任务是互动的,相互关联的。从具体实施过程来看,从预算起步,税收紧跟其后,在这两大改革的基础上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的改革,要建立支出责任与事权相适应的财政体制。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都涉及国家治理的问题。按照当前改革的总目标,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际上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如何重构的问题,只有系统性重构国家的治理结构,国家治理能力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所以财税体制改革不是修修补补,国家治理的改革很显然也不是修修补补,而需要一个着眼于长远的系统性重构。从这一点来看,财税体制改革需要总体推进而不是局限于某一方面,就是要围绕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这三个方面来整体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由此夯实国家治理的基础,这同时也构成了国家治理改革的核心内容。(记者 姜巍 张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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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沈王一、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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