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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豪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

2016年08月15日10:06    来源:《求是》

原标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

核心要点:

■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领导者、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追求民族独立和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的过程,就是争取、维护和保障中国人民人权的过程。

■ 中国政府积极开展人权领域国际合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迄今已批准加入了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在内的28项国际人权公约;积极参加联合国多边人权会议,与条约机构广泛开展建设性对话;认真履行维和等国际人权义务。

■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人权建设融入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各个方面,才能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共同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人权。

■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话,“任何国家都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权保护,适应时代的发展。”“在人权问题上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于一些人的恶意指责和无端攻击,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和政治定力,对已经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要有足够自信。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四个自信”,适应新常态,勇于直面新问题、应对新挑战,推进人权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距离建党100周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还有5年时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的话掷地有声,一语道出了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恰逢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通过50周年,是联合国《发展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站在这样一个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权事业进步关键时间节点上,进一步总结我国人权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阐明主要观点,澄清基本事实,回应错误认识,对于我国人权事业持续发展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在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一道又一道沟坎,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历史贡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领导者、倡导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追求民族独立和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的过程,就是争取、维护和保障中国人民人权的过程。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政权就高度重视人权立法和人权保障,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等宪法性文件和纲要,以根本法的形式规定和保障了革命根据地人民享有的生存权、人身自由权、选举权、民族平等权等基本人权。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作出规定,以根本大法形式对公民享有基本人权加以全面确认,构筑了基本权利框架体系。1982年《宪法》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权保障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2004年和2007年,“尊重和保障人权”分别写入《宪法》和《党章》,上升为国家、党和人民的意志,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人权日益成为主流话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中国人民从国家发展进步中更加受益,我国人权事业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2012—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6663万人,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80%,初步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实现了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人民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更加广泛,协商民主制度化持续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依法大力惩治腐败犯罪和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修改完善诉讼制度,减少死刑适用罪名,依法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冤假错案预防与纠错机制日益发挥作用,人权司法保障切实加强。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人权教育培训与研究,设立了8个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国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

人权对外交往合作也不断扩大。中国政府积极开展人权领域国际合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迄今已批准加入了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在内的28项国际人权公约;积极参加联合国多边人权会议,与条约机构广泛开展建设性对话;认真履行维和等国际人权义务。2013年以来,中国顺利通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二轮国别人权审查,并于2013年11月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获得近九成成员的票数支持。自2008年起,中国人权研究会联合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连续举办“北京人权论坛”,吸引了国际人权领域众多官员和专家参会,为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人权的了解、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2015·北京人权论坛”开幕之时,国家主席习近平专门写贺信给予高度认可和支持。

中国人权研究会作为我国人权领域最大的全国性学术团体,自1993年成立以来,积极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大力推动人权理论研究。创办全国人权研究机构工作经验交流会;出版《人权》杂志、《中国人权知识读本》系列丛书;自2011年以来每年发布《中国人权蓝皮书》;积极参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和见证了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权的进步发展。

二、在人权发展道路、人权理论体系和人权保障制度方面取得了辉煌成就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和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已经进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制度。

回顾历史,我们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既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又从基本国情出发,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即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力保障生存权、发展权,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实践的巨大发展推动了理论的形成和完善,在理论创新中初步形成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相适应、以人为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在人权理论上形成了若干基本共识:人权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人权理念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人权既包括个人权利也包括集体权利,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各项人权是普遍联系、不可分割的;坚持人权普遍性原则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充分关注广大发展中国家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人权推进的核心要义是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真正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体系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人权保障事业不断法律化、制度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制度也逐步建立。我们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建立健全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签署了一批保护公民权利的国际公约。自2009年起,先后发布了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以具体的目标、指标、措施等形式确保人权的真正落实。目前,两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均如期完成。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宣告了我国人权保障立法制度建设的阶段性胜利,以宪法为统帅,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人权保障配套体系。

中国人权事业是世界人权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为世界人权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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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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