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积于小,事成于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先后开展了干部工作大检查、财务工作大清查,军委巡视组实现了巡视全覆盖,连续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等,各级领导干部畅通民主监督渠道、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原南京军区坚持问题导向,公开承诺彻底纠治“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奖金,超占住房、超配车辆、违规使用公勤人员,向基层连队索要文字材料和以建设名义向官兵乱摊派”等10个顽症痼疾。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通过强化监督,严格执纪,形成有责受监督、履责要考核、失责必追究的问责追究机制。
随着监督这个“探照灯”越来越亮,每根“篱笆桩”都被通上了高压电,权力被牢牢地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军队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为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引导广大官兵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实践已经证明,法治建设是实现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转变的有力保证。十八大以来,全军上下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依法治军的“关键少数”,强军兴军正能量在不断汇聚,部队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
春风化雨,法治的“红利”越滚越大
基层是部队的主体,是战斗力的“刀尖”,更是落实依法治军的末端。基层官兵一度深受“土政策”之苦、“五多”问题之扰、不正作风之害,最渴望依法治军的阳光雨露。
实现强军目标的基础在基层,落实依法治军的主体是基层。去年7月,习近平在视察第16集团军时强调,要抓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的落实,重视解决基层官兵实际困难,维护官兵合法权益,为基层减负,激活基层建设内在动力。
今年1月11日,习主席在接见调整组建后的军委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时再次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下大气力纠治会议多、活动多、文电多、工作组多、检查评比多等“五多”问题。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让基层官兵感受到了诸多可喜变化——
一片片“嫩芽”破土而出。各级加强工作统筹、出台刚性措施,下大力纠治“五多”问题,“计划不如变化,变化不如电话”“这法那法,不如领导的想法”等现象成为过去时,基层面貌为之一新,官兵轻装上阵投入强军实践。
一声声“惊雷”振聋发聩。全军由上至下成立军事训练监察领导小组,依据军事训练法规进行督导督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纠治训练场不正之风,训练随意性大、消极保安全等现象被一一逐出训练场。
一块块“坚冰”渐渐融化。军委统帅部门注重倾听基层声音,敢于直面训练战备中存在的尖锐矛盾问题,勇于向立法空白区发起挑战,随着一批全新法规的颁布实施,联合训练、信息化建设、军民融合等领域缺依据、缺规范、缺标准的现状有所好转。
一股股暖流涌入心田。各级领导机关依法抓建,主动还权、还兵、还时于基层,制约基层发展的一大批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官兵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尊重。官兵休假告别“人在囧途”,手机使用不再“东躲西藏”,休息时间不再“一减再减”。
越是信息化,越要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治军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透过这些可喜的变化,可以看出一系列深层次的转变——
法治体系日益完善。从全面启动新一代《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编修工作,到新修订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下发实施,再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若干规定》,中国军队根据时代发展变化,修改完善多项法律规定,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日渐完善。
治军方式日渐科学。随着依法治军浪潮的涌动,我军正在实现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
法治信仰深入人心。依法治军带给基层的不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更带来了广大官兵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如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官兵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局面逐步形成。
依法治军带来的红利,正在由内而外惠及基层官兵,并推动强军目标在基层的落地生根。这一点,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部队一线鲜活事例可以佐证——
强军之魂入心入脑。原沈阳军区、武警部队组织官兵逐字逐句学习宪法,尤其是深刻领会宪法第93条规定中“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论述,以法的强制力来教育引导官兵“听党指挥”军魂不动摇,让军魂意识融入官兵血脉。
强军之要渐入佳境。空军某航空兵师严格对照条令条例和训练大纲反思战备训练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找准部队战斗力建设的突破口,引导官兵牢固树立着眼实战练兵备战的忧患意识,战斗力建设蹄疾步稳,整体战斗力水平大幅攀升。
强军之基坚如磐石。原济南军区将各项法规中要求基层完成的工作,以时间顺序细化到每月、每周、每天,并制成图表下发部队,督促引导对照落实,有效解决了“依据什么标准、按照什么程序、由谁做、怎么做”等问题,部队正规化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依法治军“红利”越滚越大,不仅说明依法治军取得实质效果,更标志着参与、拥护依法治军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全军将士赢得依法治军这场战斗胜利的信心,越来越足!
改革强军,在法治轨道上破浪起航
2015年先后出炉的两个“时间表”,在完成时间节点上耐人寻味:
——2015年2月,经习主席审定批准,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决定》指出:力争2020年前,初步构建起包括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治实施体系、军事法治监督体系、军事法治保障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2015年11月,习主席在中央军委改革会议上宣布:2020年前要在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优化规模结构、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改革上取得重要成果,努力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两个时间节点都是2020年,这一“巧合”的背后,是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的战略抉择。习主席深刻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要求在整个改革过程中,要着力搞好配套保障,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抓紧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证各级按照新体制正常有序运转。
一个是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一个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两幅完成时间一致的蓝图,共同描绘出了依法治军未来的发展目标,明确了依法治军当下的主要任务,吹响了依法治军新的“冲锋号”。
深化改革,只有法治先行才能凝聚共识。
这次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习主席站在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时代高度,牢牢把握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广泛组织调研论证,充分吸纳国内外、军内外改革实践成果,彰显了党的领袖、军队统帅尊崇法治的战略清醒和变革图强的历史担当,使军队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达到了新的高度。全军官兵普遍反映,改革虽然从深层次触及了单位和个人利益,但谋的是民族复兴伟业、布的是强军兴军大局、立的是安全发展基石,改革举措依法依理、有理有据,过去那种“裁谁不裁谁”“为什么这么改而不那么改”等猜疑和议论不见了,大家心服口服,发自内心地拥护支持改革。
深化改革,只有严明法治才能攻坚克难。
这次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一场整体性、革命性变革,要打破现有体制结构、突破既有利益格局,复杂性、艰巨性前所未有。借助于法治的统一性、规范性功能,才能防止改革避重就轻、顾此失彼,保证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借助于法治的权威性、强制性功能,才能有理有力地排除改革阻力和干扰,保证改革举措不打折扣地贯彻执行。治军无法规遵循则乱,改革不严格执法则散。改革进入实质启动阶段以来,全军上至高级领导干部下至普通一兵,坚决服从改革决定,正确对待利益调整;无论是机关还是部队,都坚持一手抓改革落地一手抓练兵备战,一手抓职能转换一手抓法规执行,有效确保了改革期间部队战斗力建设不受冲击、正常秩序不受干扰、安全稳定不受影响。
深化改革,法治建设同步实现完善发展。
这次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战略举措之一就是:着眼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和军委领导狠抓军队正风反腐,“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但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完全破解。这次改革,决定组建新的军委纪委,由军委直接领导,向军委机关部门和战区分别派驻纪检组,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全部实行派驻审计;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调整军事司法体制,按区域设置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这些重大举措,将有利于解决制度执行力不强、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不完善不得力,特别是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够的问题,为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土壤提供制度机制保证。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公器”与“公理”有机结合,法治与改革同步推进,全军官兵纷纷以崇尚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和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的实际行动作出响亮的回答:以依法治军为改革做好战略支撑的历史任务一定能够完成,通过改革破除依法治军制度性障碍的发展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强军之基坚如磐石,改革潮涌奋楫中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依法治军,人民军队正阔步前进在强军兴军的征途上!(记者 范江怀 周猛 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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