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

2016年02月03日14:23   来源:求是

原标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核心要点:

■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

■ 要顺应党心民意,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实际成果。

■ 既要看到反腐败“要求过严”、“应当松手”、“影响经济发展”、“权力之争”等错误言论,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破除的思想障碍,又要看到反腐败有着广泛而坚实的政治基础、民心支持,对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

■要注重抓早抓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经常了解并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党员队伍状况,以纪律为准绳,把快要或刚刚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及时拉回正轨。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重大成效,深刻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任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我们刊发四篇体会文章。

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中共湖南省委书记 徐守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战略全局高度,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主要内容和关键举措,明确回答了全面从严治党由谁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重大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始终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落细落实。

必须担负的重要政治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对党的建设规律和治国理政规律的认识,作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管党治党责任在党委,关键靠担当。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首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实践的发展,更是认识的深化;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制度的刚性规定。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来说,落实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忧患意识,坚定“四个足够自信”,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做到认识足够清醒、思想足够自信、行为足够坚定、措施足够有力,自觉做中央满意、党员认同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书记。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起重要保障作用,切实增强从严管党治党自觉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为人民服务是永恒的、没有止境的,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始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必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管党治党不力就是渎职的意识,以舍我其谁的政治担当和“铁面包公”的浩然正气,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无死角,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还在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壁上观、当“甩手掌柜”现象发生。必须深刻领会“全面”“从严”的丰富内涵,把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在严格要求上,贯穿到日常监督管理中。

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

全面从严治党,“严”要有标准,“治”要有依据。党的纪律就是党员行为的基本标准、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总抓手,当好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坚决捍卫者,确保全体党员上下同心、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核心,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从政治上警戒各种违纪问题,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始终立足“全面”这个基础,做到既紧盯政治纪律又全面执行“六项纪律”,既突出“关键少数”又面向全体党员,确保管党治党有重点、无盲区,实现对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全体组织、全部党员的全面覆盖。始终坚持“从严”标准,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违纪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保持露头即查、即发即查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高悬巡视利剑,强化党内监督,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寸土不让、一步不松,决不让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从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选人用人管人,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委职责的重要方面,还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关键举措。必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德”作为第一标准,把“廉”作为基本条件,把“绩”作为重要依据,把好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必须从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甄别处理一批不廉洁、乱作为的干部,调整撤换一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对超编制超职数、违反标准和程序任用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档案造假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发现一个及时调整处理一个,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必须严明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做到“谁提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在岗”问题进行倒查,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严肃追究责任人,坚决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必须直面政治生态中的歪风邪气、潜规陋习,“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激浊扬清,正本清源。坚持思想建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准干部队伍思想脉搏,筑牢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深入纠正“四风”,纯洁政商之间、上下级之间、同学之间、战友之间关系,端正和纯净家风,形成良好从政社会环境。加强建章立制,针对发生的腐败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压缩腐败和不正之风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破“潜规则”、立“明规矩”,形成良好从政制度环境。强化文化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教育,深入挖掘湖湘文化中的廉洁内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形成向上向善的从政文化环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践行“三严三实”,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甘奉献,当好“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为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正能量。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中央纪委副书记 吴玉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一重要思想,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清晰思路,体现了对纪检机关的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以实际成效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保证。

一、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早在1927年党的五大党章专设“监察委员会”一章,开启了党内监督的组织创新。此后,无论是六大党章规定的审查委员会,七大、八大党章规定的监察委员会,还是十一大到十八大党章规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章关于党内监督机关机构和任务的规定几经变化,但监督执纪问责的精神内涵始终未变。

十八大党章第44条规定了纪委的3项主要任务和5项经常性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是指“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执纪是指“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以及检查和处理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等。问责就是责任追究,党章第42条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也是党章规定纪委“三大任务”的实现路径,三者紧密相连、互相作用,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纪委职责作了更加清晰明确的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王岐山同志指出,“监督执纪问责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纲’,纲举则目张。”随着实践深入,党中央关于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思想不断深化,要求愈加明确,措施越来越有力。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踩着不变步伐,深化“三转”,落实“两个责任”“两个全覆盖”,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存在的问题出发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当前,人民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和廉洁问题反映最突出。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有的人仍心存侥幸,欺瞒组织、对抗组织,企图逃避党纪国法惩处;有的搞迂回战术,卖官帽、批土地、抢项目、收红包,变着花样收钱敛财;“四风”问题积习甚深,虽然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这些问题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对形势和任务的判断完全正确,必须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突出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标本兼治,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

三、在持续深化“三转”中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

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要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全覆盖,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对今年换届的地方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强化派驻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进省区市纪委派驻全覆盖。

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顺应党心民意,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实际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隐形变异的“四风”严肃查处、寸步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握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加大问责力度,推动责任落实。党的责任重如泰山。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条例》。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的,都要严肃问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使问责形成制度、成为常态。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更重了,对纪检干部的要求更高了。各级纪委要持续深化“三转”,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广大纪检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敢担当、善作为,在履职尽责中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沈王一、朱书缘)
相关专题
· 《求是》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