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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彰:“三严三实”的内涵和意义

2015年07月31日08:45   来源:《党委中心组学习》" />

原标题:“三严三实”的内涵和意义

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在参加全国人大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对领导干部的新要求。我们现在简称为“三严三实”。

此后,总书记在多个重要场合重申“三严三实”的要求:例如,2014年3月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时;2015年1月21日视察驻昆明部队和2015年2月16日视察驻西安部队时,都强调了对各级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中央决定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是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使领导干部队伍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重要保障。

这里,就“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谈谈我的学习体会和思考。

一、重要意义

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三严三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简要说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修身做人的重要指导

我们领导干部,首先是人;要做好领导干部,首先要做好人;要做好人就要修身。修身,就是修养身心,做到择善而从,博学于文,并约之以礼。“三严三实”为领导干部修身做人提供了重要指导。

(二)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

领导干部的工作是用权,责任是用好权。要用好权,就要“严以用权”,例如,不能随心所欲,不能忘乎所以。要严以用权,就要严以律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让不良心态影响用权。“三严三实”是领导干部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

(三)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

领导干部必须谋事做事、干事创业。如何谋事创业呢?就要把“三严三实”作为行为准则。“三严三实”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对“三严三实”的重要意义,我们要深入发掘,深刻领会。

二、严以修身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领导干部,老百姓通常称作官。官是什么?从本质上说,官是责任。一个人从一般社会成员变成官,就意味着多了一份责任。

履行责任就要做事。做事是履行责任的过程,是履行责任的表现,也是履行责任的结果。做官不做事,等于白做官,等于枉做官。

要做好官,做好事,就要做好人;做人不过关,做官、做事也做不好。

在做官做事做人三者关系中,做官是手段,做事是目的,做人是基础。要打好做人这个基础,就要严以修身。修身,就是修养身性、修养身心,或修身养性。对领导干部的修身,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不同于常人修身的特别要求。其中,我们要着重领会这样三句话:

(一)加强党性修养

党性,是一个政党所固有的本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我们党的性质以及它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所形成的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特点,就是我们党的党性,也是每一个共产党员所应具有的党性。

党性是不可能自发地产生,是通过刻苦学习改造逐步树立的。所以,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党性修养也称党性锻炼,是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是共产党的本质属性在党员个人身上的内化。党性修养包括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修养、政治修养、思想道德修养、业务修养等。党性修养,最根本的是自觉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人民服务内化为自己的灵魂,作为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党员领导干部要永远坚持讲党性。

(二)坚定理想信念

我们党历来重视理想信念教育。理想,就是愿望、向往、志向、目标等;信念,就是坚定不移的看法、观念、思想等。任何人都要有理想信念。

首先,理想信念是一种精神追求。精神追求也就是人生追求、行动追求。理想信念,给人树立起一个人生目标,就是“我这个人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做成什么事”的人生目标。

其次,理想信念是一种精神动力。比如年轻干部确定了一定要做优秀的公务员的理想,浑身就会有使不完的劲,努力学习和工作;理想信念就是无穷无尽的驱动力量。

再次,理想信念是一种精神支柱。理想信念使我们党领导的军队和人民,从1921年开始,克服艰难险阻,经受了各种恶劣严峻的考验,走向胜利,走向辉煌。我在井冈山、延安学习时,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了这一点。我把我的感受写成了两首诗,一首是《井冈山星火》:远景如痴梦,乌云蔽日穹。先驱怀信念,星火九州红。一首是《党在延安十三年》:向有凡夫忌十三,她凭宝塔转危安。艰辛岁月辉煌史,理想神奇破万难。

理想与信念常常是分不开的。理想的形成总有信念作为基础,并体现这个信念。认同和追求一种理想,本身就是一种坚定的信念。

我们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我们党的坚定信念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我们的理想信念。一个领导干部有了这样的理想信念,无论从事什么样的工作,都会有一种崇高的使命感和神圣感。

事实证明,凡是成功的、做出重大贡献的人,都是有理想信念的人。失去理想信念,就等于人生方向迷失,精神支柱坍塌,就会萎靡不振,工作消极应付,有的甚至守不住党纪国法的底线,走向腐败堕落。很多腐败堕落的领导干部的反省,真切地告诉我们理想信念的重要性。

坚定理想信念,就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信真学真懂真用,真正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真信是前提,不信就没有真学真懂真用可言。关键是真学;不学,哪来的真懂真用?最终也不可能有真信。真用是归属,真信真学真懂最终是为了用以指导实践。

(三)提升道德境界

道德境界,是指道德觉悟和道德水平的高低而形成的道德状态。如“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公私兼顾”“自私自利”,就是不同的道德境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孔子故里山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美好崇高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充满希望”。在这种追求中,领导干部应当始终站在前头。

道德境界越高,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的自觉性就越高、能力就越强。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

三、严以用权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领导工作,如果简单地说,就是掌权用权。

用权和开车有共通之处:一个人要想开车,一要掌握驾驶技术,二要懂得交通规则,缺一要出问题。同样,一个领导干部要想用好权,一要提高用权本领,二要学会用权规则。缺一不可,就会出问题。因此,一定要重视用权问题。

(一)用心解决好“用权”问题

用权问题,最重要的是三个方面:一是为谁用权,比如,是为老百姓用权呢,还是为一己之私用权;二是如何用权,比如,是全心全意还是三心二意,是公开透明还是暗箱操作,是按规矩按制度还是随心所欲等等;三是怎样安全用权,这是用权的可持续性问题。

这三个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有时候它们简直就是一个问题。比如,为谁用权没有解决好,用权就很不安全了。因此,为谁用权是用权的根本性问题。

(二)“权为民所用”是最核心的要求

领导干部应当为谁用权呢?当然是为民用权。领导干部是一个为民的称谓;对领导干部来说,为民是职业,不是境界;为民是尽责任,不是做好事。

说为民是职业,是强调为民是领导干部的职业要求,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职责。正如教师的职业是教书,医生的职业是治病,司机的职业是开车一样,领导干部的职业就是为民。从我们进入公务员队伍那一天起,特别是从我们当上领导干部那一天起,实际上意味着,我们愿意以为民作为自己的职业了。

把为民当作职业来看,为民就成为领导干部非做不可的事情了。试想,身为教师不想上课行吗?身为医生不想看病行吗?身为司机不想开车行吗?绝对不行!同样道理,身为领导干部,怎么可以不去为民呢?不想为民,不可理喻。权力只是为民的工具或手段。

(三)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用权谋私,首先是不道德。领导干部干的是为群众的活,用的是为群众的权,吃的是群众给的饭,就应当为民谋利。领导干部最严重的不道德行为,就是用权谋私。

用权谋私,其次是不合法。法律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官员权为民用,刑法对用权谋私有严厉的惩罚规定。官员最要警惕的不合法行为,就是用权谋私。

用权谋私,最后是不安全。每谋一私,等于给自己增加了一份危险;严重谋私,只谋一次,就会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官员最伤害自己的行为,就是用权谋私。

(四)依法依规依制度用权

特别是把用权纳入法治化轨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老百姓,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必须依照权力清单行使权力,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法定职责必须为。凡是拥有的法定职责必须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折不扣地履行。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的违法性具有侵权性,是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侵犯,在有些时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就可以去做而不违法犯法,我们就应当予以尊重。凡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就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能碰。负面清单,即属于明令禁止,企业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实际上是对公民的负面清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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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书缘、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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