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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解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

熊炜: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日益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同

2014年06月28日10:52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外交学院外交学与外事管理系副主任 熊炜

今年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中国外交遵循的基本准则,早在1949年4月,毛泽东主席就为建国后的新中国对外政策确定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互利以及不许干涉中国内政的基本原则。1953年12月31日,在中国和印度就两国在西藏地方关系的问题举行谈判之前,周恩来总理会见印度代表团,在谈话中重申以上各项原则并又加上和平共处一项,从而首次明确和完整地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

1954年4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式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五项原则作为一个整体首次出现在国际文件中。1954年6月下旬,周恩来先后访问印度和缅甸,于6月28日和29日分别同印、缅总理发表了联合声明,向全世界共同倡导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和国家间交往的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一诞生,就得到了许多亚洲国家的支持。此后,在中国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签订的一系列关于双边关系准则的文件中都包含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五项原则已成为指导当代国际关系和外交实践的完整的准则,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赞同,其国际影响深远。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于中国外交的理论和实践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理念的重大创新。五项原则作为一个完整的和不可分割的整体由新中国倡议提出并在国际上获得广泛认同,这是中国外交为当代国际法和国际关系规范做出的重要贡献。

第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东方文明的结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以和平为核心,以“和”为先,反映出中、印等古老文明的传统思想。周总理在外交中经常强调“君子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印地语译音“潘查希拉”响彻亚非大陆都说明东方智慧弥久恒新。

第三,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间关系的重要原则。和平共处原则首先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后提出来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对外交往理念的创新和发展。中国坚持和发展了列宁的和平共处政策思想。在国际关系中,国家与国家之间需要和平共处和相互包容,只要各国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社会制度的不同、意识形态的分歧和历史遗留的争端都不会妨碍国家间关系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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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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