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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城市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新探索

——基于成都市成华区的调研报告

成都行政学院课题组

2014年06月24日08:3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二、主要成效

(一)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实施后,成华区通过整合分散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社会组织承担部分公共服务、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探索组建社区服务联盟、提升社区网格化服务能力等措施,初步构建了“全域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力地推动了“民生成华”建设。《人民网》以《成都市成华区:打造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推进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为题,深度报道了成华区在街道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相关经验;探索的社区卫生中心和大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模式得到了国务院医改办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二)有效提升了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

通过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实现了街道机构改革、街道综合执法、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和社区院落整治等改革的有机结合,提升社会建设和管理水平。一是通过街道办事处职能调整,使街道有了更多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进一步转变了街道职能。二是通过健全街道社区基层治理机制,使社区居委会有时间和精力按照自治组织的要求更好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了社区自治功能。三是通过发展社会组织,使社会组织成为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变的载体,进一步促进了政府职能归位。在全区大拆迁大建设、发展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成华区保持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有力地推进了“和谐成华”建设。

(三)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

通过推进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相对分离,组建街道投资服务分中心对街道经济职能实行有效承接,使全区街道招商引资更专业、企业服务更优质,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推动了全区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2013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0亿元,同比增长7.8%;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6.5亿,增长13.5%;地方税收25.8亿,增长16%,增幅均位居成都市五城区第一。

(四)有效提升了社区自治能力

通过街道工作向社区下沉,优化社区基层治理结构,让居民全方位参与社区建设,初步构建了社会广泛参与的“大社区”的工作格局和社区基层治理体系。目前,成华区在97个社区全面建立了居民议事会制度,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立了“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每个社区均设立了社区民意代表、民情受理室、社情民意受理箱,多数社区实行了“社区事务新闻发言人”制度,社区自治能力得到了不断加强。

三、启示与思考

推进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成华区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该区实践探索得到下启示:

(一)深化城市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要注重协调性

深化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较强,涉及面较广,涉及利益调整,因此,必须注重改革的协调性。如成华区坚持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作为改革坚持的重要原则。重点针对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特点,着力抓好改革统筹协调,注重试点先行、逐步扩大,切实做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为积极有序推进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坚持统筹推进街道目标考核、公共财政体制、人员评价机制等配套改革,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形成的街道重经济建设、轻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街道与区级部门之间责、权、利不够明确,基层人员配置不够合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确保了街道权力与责任相一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人力与任务相适应。针对改革配套性强的特点,建立健全推进改革的协调机制,着力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公共财政体制、目标考核等配套政策,切实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化城市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要找准着力点

深化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很多,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根据成华区的实践探索,课题组认为,建立新型社会工作机制,实现政府职能的“归位”是改革的着力点。因此,通过街道治理体制改革,原本属于非政府社会组织应具有的职能,逐步恢复其应有的角色和地位,使政府的职能实现归位。因此,要大力培育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居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服务和管理,加强社区自治功能。社区中介组织应成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重要渠。

(三)深化城市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要激发民主自治活力

深化城市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激发民主自治活力,全面提升社区民主自治能力。要加快推进社区工作社会化,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实体、中介组织和专业性社会工作机构,还自治职能于社区。 要通过“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民主选举,选聘录用”的办法,彻底改变“居大妈”式的传统决策结构,以体现“居民自治”的治理精神。通过综合治理体制改革,使社区居委会更有利于积极引导和组织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通过综合治理体制改革,使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意识进一步增强,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要从居民利益出发,围绕百姓最关心的问题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居民议事会”、“居民听证会”、“主任接待日”等各项制度,设立群众意见箱、公示栏,畅通居民参与渠道,完善群众利益诉求机制,并将社区议事决策过程变成联系、组织、教育、凝聚、调动居民参与的过程,不断增强社区的民主自治能力。要加强街道和社区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成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增强服务能力。

课题组组长:谢育新(成都行政学院副院长、教授)

课题组成员:刘梅(成都市成华区编办主任)

赵汝周(成都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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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晶、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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