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延中
把“最大的权力”关进笼子的“软”“硬”路径
既然“人”是靠不住的,而既充满“三欲”,又具有支配力的权力又只能由“人”来行使,那么,紧跟着的问题就是如何限制这种权力。大致而言,历史上解决权力问题的思路有两条:一条路是希望执掌权力者自我约束,透过道德的培养,以一个完美的人格去净化权力;另一条是“以恶治恶”,谋求制度上的抑制和防范。前者讲求一种“内化”的“软”的道德机制,以提升“人性”品质;而后者则相信只有在“人性”之“外面”寻找“硬”力量,“以权力制约权力”,从而达致一种最理想的状态,即掌权者想腐败而没有机会。这后一种路径就需建构合乎“人性”预设而审慎严密的制度。例如,现代会计制度就是出自于早期教会管理捐献的一种方法。这一制度假定,每个人都有贪污或滥用捐款的可能,于是就设计出种种“记录”和“签署”程序,最终使企图贪污或滥用捐款的私念落空。于是,一个并不排除其可能带有私欲的“人”,当他曾经时时想贪污,可没有机会,那么在他死后,就可以被册封一个“善人”的桂冠。所以,严格的制度防范不会改变任何一位“罪人”预设的性质,但却最终改变和成就了一位“善人”。
现代会计制度的设计初衷如此,明确的政治制度更是这样。只不过政治制度的设计思路,更把“看盯”的重心放在“整体性绝对大权力”方面,用分割法和制衡法,使这种权力“化整为零”,再使小权力之间形成相互的“看盯”,从而在“大”、“小”各种权力间实现“去绝对性”。这样,基于人性之不可靠的假设,在正视“人性”“自利”动机的前提下,通过“以恶治恶”的方式,达成一个“不曾预期”但却最为接近的“善”与“公正”。
就此看来,关于“幽暗意识”的人性预设比乐观主义的人性观更为实在,也更为安全,因为后者最不牢靠的方面,与其说它并不反映“人性”更具普遍性质的一面,不如说这种“人性”透视需要在人间寻找出一种“超人”的角色,由其来颁赐准则、布施教化、实施惩戒。可在漫长的人类历史中,我们从未见到过这种“超人”,反而从中国近代的历史中尝尽了信奉“超人”的苦头。而最让人感到悖谬的是,此种不曾正视自身“罪性”的“超人”,凭据拯救世界的雄心和自恃至高善性的道德,并以此作为正当性理据,就可以使用任何“不道德”的方式对违背其意志者实施惩戒。历史就曾掉进了以“超人之大权力”去制约“凡俗之小权力”的“人治”怪圈,而“如何把最大的权力关进笼子中”的问题,只能悬空搁置,可这才是现实中抑制腐败并保障长治久安的本质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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